海關查獲的明星卡片
來函咨詢:
我公司是設立在國外的公司,做中外進出口貨代物流。到中國的商品,通過快遞運到中國報關繳稅。去年初有個客戶找我公司發過一些明星卡片,當時客戶說這些明星卡片是贈品、無價值,我公司幫她發過一些。去年底,聽說這位客戶被海關緝私局帶走了。今年三月份,有個自稱是海關緝私局的警察聯系我,要求我盡快回國配合調查。說這個客戶涉嫌走私明星卡片偷逃稅額約70萬元,其中有部分通過我公司渠道進口的。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我及我公司需承擔什么責任嗎?
走私刑事辯護律師吳國雄/深圳:
1、所述客戶應該是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該罪名起刑點是偷逃稅額達人民幣10萬元(公司是20萬元)以上。
2、按你所述,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是以偷逃稅額為目的,實施逃避海關監管的行為。本案作為通關走私,具體逃避海關的行為一般有低報價格、少報數量,或者偽報貿易性質(將貨物偽報成個人物品)等。
3、要判斷你及你公司的法律責任,客觀上要看你公司實施的行為是否為“逃避海關監管”的組成部分;主觀上你司是否走私的故意,主觀故意一方面是當事人的供述、形成于業務過程的文字資料(如微信聊天記)、是否參與了一些明顯違法的行為如制作虛假資料等綜合判斷。
4、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稅額與量刑之間的關系,在不考慮主從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的情況下,偷逃稅額與量刑的關系如下表:
吳國雄(深圳)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專注于走私犯罪辯護、海關爭議解決、海關事務專項顧問。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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