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一只野兔,要如何判處賠償?
湖北省的最新方案是:認購16.18噸林業碳匯,支付認購金1500元。
7月10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非法狩獵案,成為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正式簽發后首例“林業碳匯+生態司法”修復案件。
近年來,隨著環境保護中司法履職方式的不斷創新,碳匯代償機制應運而生。碳匯代償是指在環境司法辦案中,引導或責令破壞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違法行為人認購碳交易市場的碳匯項目,以代替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法律責任,彌補其行為造成的生態服務功能特別是碳匯功能損失。
碳匯代償名為替代賠償,實際上也是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措施,能夠解決司法實踐中生態環境修復面臨的直接修復難、修復周期長、專業性強等問題,有利于便捷、精準、有效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修復,也有利于推動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
“林業碳匯+生態司法”
宜昌探索建立能夠充分體現生態服務功能價值的賠償機制,從有形修復向全面修復轉變, “ 林業碳匯 + 生態司法 ” 是重要切入口。
2023年8月,被告人向某在長陽榔坪鎮自家附近田里,使用土銃獵殺野兔一只。長陽全區域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經鑒定,向某獵殺的野兔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向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該案中,承辦法官向被告人釋明林業碳匯概念以及林業碳匯修復的法理依據和必要性,被告人向某表示愿意認購“林業碳匯”修復受損生態,并提交碳匯認購申請書。
今年4月,宜昌選定長陽、秭歸兩縣作為試點縣, 探索開發縣級林業碳票,引導涉林案件違法行為人通過自愿認購林業碳匯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
6月21日,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正式簽發。
圖源 | 宜昌市林業和園林局官方新媒體平臺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林業局向第三方機構發出委托,由第三方機構計算出向某應購買的林業碳匯量為16.18噸。按照當日市場碳排放交易價格核算,向某應支付的林業碳匯認購金額為1500元。7月初,向某自愿認購16.18噸碳匯,用于其破壞生態資源的替代性修復。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莉介紹, “林業碳匯+生態司法”賠償機制的運用,是一項重要制度創新,也是生態文明理念革新在司法領域的具體實踐 。
各地多年探索的林業碳匯賠償機制
除了湖北之外,全國多地正在探索自愿繳納生態修復履約金和森林碳匯損失賠償金的辦法,促進生態修復、穩定和增加碳匯量。
據媒體在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獲得的信息顯示, “補植復綠”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在吉林、江蘇、山東、湖南、重慶、貴州、云南等地探索多年 。
2020年12月,被告人陳某華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擅自砍伐其所有的杉木,經評估鑒定砍伐杉木立木蓄積量為31.6立方米。2021年1月,陳某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2022年4月,公訴機關對陳某華以濫伐林木罪向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法院提起公訴。
訴訟中,陳某華向法院出具《自愿修復補償承諾書》,愿意對其行為造成的破壞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審理法院與龍巖市新羅區林業局溝通,由該局委派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制定“補植復綠”修復方案并出具《碳匯價值損失評定意見書》,評估得出案涉植被修復費用為2.1萬元,測算出陳某華砍伐杉木造成的森林碳匯價值損失為1966.99元。
隨后,陳某華與新羅區林業局雁石林業站簽訂了《森林生態恢復補償協議書》,繳納修復方案確定的異地生態修復履約金,主動承擔森林碳匯損失賠償金。庭審前,陳某華足額繳付上述款項共計22966.99元。
2021年5月至9月,四川省寶興縣阿羅某甲等六人先后在位于大熊貓國家公園范圍內的四川省寶興縣、天全縣境內盜伐楓樹和槭樹60.68立方米,并運往樂山市出售,獲利20余萬元。
寶興縣檢察院以盜伐林木罪對六人提起公訴,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六被告人按照植被恢復方案在寶興縣國有林范圍內補種云杉70株、當年造林存活率不低于90%、三年保存率不低于85%,六被告人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并賠禮道歉。訴訟中,六被告人履行民事賠償義務,自愿從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認購碳匯用于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寶興縣法院根據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自首、認罪悔罪情節,購買碳匯替代承擔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損失等情節,判處相應的刑罰。同時判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六被告人按照生態環境修復方案補種云杉70株,當年造林存活率不低于90%,三年保存率不低于85%;賠償林木被盜損失,并要求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宣判后,各方未上訴、抗訴。
北京綠色交易所董事長王乃祥認為, 法院創新性地在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中開展生態修復適用林業碳匯賠償機制,一方面對快速核算林業碳匯損失、通過認購林業碳匯擴展生態修復方式進行了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堅持了涉碳匯賠償適用范圍的嚴謹性和寬嚴相濟的量刑原則 。
司法實踐中的碳匯代償
2022年6月,最高法發布的《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以認購經核證的林業碳匯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綜合考慮各方當事人意見、不同責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準許”。
當前,司法實踐中適用碳匯代償主要集中于涉林領域案件,絕大多數與林地、林業資源保護有關,具體包括非法采礦破壞林業資源、濫伐盜伐林木破壞林業資源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司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顯示,福建省、四川省等地已開展了侵權人購買碳匯產品折抵賠償碳匯損失、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等探索,收到成效。
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環資庭相關負責人介紹,已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堅持生態修復優先,處理好固碳和增匯的關系,積極引導和規范侵權人購買碳匯產品折抵賠償碳匯損失、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
生態環境部2022年8月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18年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以來,截至2021年底,全國已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約1.13萬件,涉及賠償金額超過117億元,推動修復土壤超過3695.57萬立方米、林地6155.22萬平方米、農田213.88萬平方米、地表水體3.69億立方米、地下水166.63萬立方米、濕地20.00萬平方米、清理固體廢物8984.25萬噸。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徐晉濤在點評相關案件時認為, 采取“補植復綠”替代修復受損害的生態環境,有利于固碳增匯,發揮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技術較成熟、成本較低的優勢,對于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具有積極意義 。
參考資料:
第一財經:購買碳匯產品折抵損失,多地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路徑。
湖北日報:獵殺一只野兔認購16.18噸林業碳匯。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規范開展司法碳匯代償最大限度修復生態。
撰文 | 姜舒
編輯 | 國佳佳
排版 | 馮莎莎
題圖來源 |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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