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A公司委托B報關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一票貨物,報關單號為350120****553044,項號1申報商品品名干蝦米,申報商品編碼0306959000,申報總價114086美元,實際商品編碼應為16052100;項號2申報商品品名干貝,申報商品編碼0307299000,申報總價211464美元,實際商品編碼應為16055200。
爭議焦點:曬干與煮熟干制的干蝦米如何歸類
海關商品歸類專業律師張嚴鋒提示:
商品編號0306959000,商品名稱為干、鹽腌或鹽漬的其他小蝦及對蝦。進口最惠國稅率10%,進口普通稅率70%,增值稅稅率9%,出口退稅稅率9%。
商品編號16052100,商品名稱為制作或保藏的非密封包裝小蝦及對蝦。進口最惠國稅率5%,進口普通稅率90%,增值稅稅率13%,出口退稅稅率13% 。
《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第三章注釋詳細闡述了本章貨品與第十六章貨品的區別:……烹煮或未按本章規定方法制作或保藏的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例如,僅用面糊或面包屑包裹的魚片、煮過的魚)應歸入第十六章……
03.06品目不包括用非本品目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甲殼動物(包括不完整的在內)(例如,用水煮過的去殼甲殼動物)(品目16.05)。
因此干蝦米可以通過曬干法制作,也可以煮熟干制,這兩種不同的制作方法,導致歸類結論不一樣。直接曬干仍歸入第三章,而煮熟后干燥可以是通過風干、烘干等方式進行,就要歸入第十六章了。
綜上當事人出口貨物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商品編碼,影響海關統計準確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當事人配合海關查處違法行為,且認錯認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82號)第九條第二項有關從輕行政處罰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上海峰京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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