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巴黎奧運會盛大開幕之際,江西萬年的縣委書記毛奇和女鄉黨委書記李佩霞,也上演了一出驚爆大劇。網友們稱之“佩奇”事件,李佩霞的父親則視之為一場“生死競速”。
關于此事的報道我看了一些,從林林總總的說法中,不由產生了一些疑惑。
一、有關部門是秉公執紀執法還是聽命于書記?
據報道稱,李佩霞與毛奇曾發生爭執,因何爭執目前未知,但李佩霞說手上有毛奇的“把柄”,要向省紀委舉報他。僅過3天,李佩霞即被抓,還是自己“主動投案”。
聯想到馬樹山案,李貴富一手遮天,老馬舉報不成反身陷囹圄,后來媒體曝光、上級介入后,最終22名涉事干部被處理。人們對此就會有疑問,有關部門是依法辦事秉公執法呢,還是不論是非曲直,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說干啥就干啥、說咋辦就咋辦?
二、為什么不通過正常途徑舉報?
關于舉報,一般要求按級反映,通過正常途徑說事。
李長柳先生當過人民教師,應當是清楚這一點的。萬一弄不好給扣個“越級亂告”、“不守規矩”的帽子,取消或降低退休待遇,豈不壞了事。
但他為什么依然選擇網絡公開舉報?而且跑到遠離江西老家的外省才舉報,好像在怕啥一樣?
就連當鄉黨委書記的李佩霞也在信中叮囑,“一定要異地網上舉報”,“千萬注意安全”,到底顧慮什么呢?
走正常途徑不必花錢跑路,不用躲躲藏藏,難道不香嗎?
李佩霞寫給父親的信
有網友說,你按級正常舉報試試,雞蛋碰石頭,分分鐘教你做人!這樣的事例還少嗎?
如是這樣,那就更令人深思了。
三、毛奇到底有無特殊背景?
有當地網友發言,說上饒人都知道,毛奇是省上某廳已退休的廳長毛某某的兒子。
但另一位上饒當地網友說,毛某某籍貫是上饒的玉山縣,毛奇籍貫是上饒的信州區,二人沒有關系。毛奇的來頭,其實是給某領導當過秘書,且曾作為優秀人才被推薦給更大的領導。
還有人說,毛老廳長與毛奇年齡相差32歲(意即那個年代的人這么晚才生小孩不大可能),不像父子關系,據說另有其人,是那誰誰誰。
對眾人發言,有人小結道,就看被傳之人會不會出來辟謠了。
不管“那人”是誰,大家的看法都是“毛奇背后有人”。
那么他究竟有無特殊背景?這個背景起過什么作用或者暗作用呢?
四、毛奇為何青云直上?
這個問題是第三個問題的延伸。
公開簡歷顯示:
毛奇2003年大學畢業到鄉政府當干部,2005年9月進縣委辦,2007年11月升任縣委政研室副主任,2009年3月升任上饒市政府辦秘書處副處長,2011年8月升任會議處處長,2014年12月掛職萬縣縣委常委、副縣長,2015年2月在擔任縣委常委、副縣長的同時,任汪家鄉黨委書記(實職鍛練),2016年8月任常務副縣長,2017年12任共青團上饒市委書記(期間到住建部掛任一年),2020年1月任萬縣代縣長,2020年6月任縣長,2021年7月任縣委書記。
多數崗位待的時間不超過兩年,從縣長到縣委書記就一年,而且,機關、基層,實職、掛職,黨團系統,條塊俱到,履歷完美,簡直像設計好的。
體制內也有人認為,“從履歷看不簡單”。
如果沒曝出“佩奇”事件,毛奇可謂前途無量,今后還會一路開掛,步步高升。
那么毛奇的這般進步,有沒有外力或內力助推呢?
五、救命U盤里還有什么“王炸”?
事發前李佩霞預感毛奇將會對她動手,交給家人一個U盤,說里面有很多重要東西和錄音,能救她一命。
錄音共有8段,李長柳先生只公布了其中3段,其它“重要東西”則未透露,里面有沒有更為勁爆的內容?
六、是打擊報復還是“狗咬狗”?
有網友從錄音分析,認為李佩霞“有所圖”,想讓毛奇推薦她當副縣長,而且錄音里沒聽出什么強烈反抗,甚至有“欲擒故縱”至少是“半推半就”的意思。
并舉例說,毛奇半夜約李佩霞“喝茶聊天”,李佩霞說“怕你忍不住”,這簡直像在打情罵俏、明推實逗,“是個男人聽了心里都像貓抓一樣”。
也有網友分析,李佩霞應該是犯了啥事被告了,上面要查,李佩霞找毛奇保她,毛奇覺得保不住,勸李佩霞主動向組織交代爭取寬待,李佩霞不愿意,用手中“把柄”要挾毛奇。
毛奇為了自保,“堵住這個瘋婆子的嘴”,于是安排把她抓了,并搜走她存有“把柄”的電子設備(只是沒想到她另給家人留了一個U盤)。
“狗咬狗”的事倒不少見,如湖南懷化市委原書記張文雄和原市長李億龍,江西于都縣委原書記胡健勇和贛州市委原書記史文清,河南三門峽市委原書記楊樹平和原市長趙海燕,等等,你告我我告你,你咬我我咬你,最后都進去做伴。
而打擊報復,對重權在握的人而言,易如反掌。縣委書記權力有多大,陳行甲曾說過,“就算前一晚做了個夢,第二天就可以實現”。
那么“佩奇”事件究竟是打擊報復引起的,還是有人分析的“狗咬狗”,目前還是個謎,有待調查結果。
七、為何要求舉報人刪除舉報帖子?
李長柳先生告訴媒體記者,調查組到異省和自己見面,表示“會對該舉報公正公平認真調查”,此外,“讓我把微博上的舉報帖子刪掉,我沒有正面回應。”
舉報是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什么要求刪除舉報內容?不知出于何種考慮,有何依據。
再退一步講,就算刪了又能怎樣,是當舉報沒發生,還是更有利于解決問題?
今年1月份某媒體報道馬樹山有關情況,也曾遭到有關部門公關,要求刪稿,該媒體認為報道的有根有據,堅持不刪。
回想起來,幸虧媒體頂住刪稿壓力,進而引起上面的關注和介入,不然,馬樹山的罪名可能就砸實了,現在正在里面改造呢。
如果舉報錯了,可以要求反查,之后是否追究、如何追究,依法辦理。
如果舉報沒錯,要求刪除是不是有“掩蓋”之嫌?結果可能是欲蓋彌彰。
所以動不動直接要求刪除,甚至動用力量強行刪除,這是“神操作”還是“騷操作”?
歸結起來,“佩奇”事件有許多東西需要查清楚,以給當事人和公眾一個交代。
同時,這一事件也引發了人們的諸多思考,比如:
如何從制度上完善監督制約機制,防止有的干部有權在手就無法無天、為所欲為?
如何整頓治理官場風氣,遏制各種“潛規則”,鏟除歪風邪氣的土壤?
如何加大懲處力度,增大違紀違法成本,防止腐敗現象剎而不止、生生不息?
如何增強正常舉報渠道的暢通性、管用性和親民性,讓人們愿意通過正常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做出響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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