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境外不法分子盜刷
銀行到底有沒有責任
近日
九原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審理了
一起信用卡糾紛案件
肖某名下信用卡被不法分子跨境盜刷
九原區人民法院以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技術層面存在安全漏洞為由
依法判決銀行免除肖某20%的信用卡本金
據了解,2020年5月,肖某收到一條內容為“您信用卡還款評分較高,誠邀您辦理白金聯名副卡,額度10萬元”的短信消息。肖某一直有升額需求,便點開網址,按照提示輸入個人信息及密碼。操作后,肖某收到信用卡扣費3000元的短信提示。肖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并報警,客服告知其消費地在新加坡。之后,因肖某欠銀行透支本金3000元,故銀行訴至九原區人民法院,要求肖某償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九原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某銀行作為商業銀行,有保障持卡人資金安全的義務,即應對所發信用卡給予必要的安全性保障,防止用戶信息等數據被盜用。本案盜刷的事實說明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信用卡在技術層面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由此導致涉案資金產生損失,銀行應承擔相應責任。肖某在收到“信用卡額度升級”短信后,未經必要核實,將個人信息及密碼輸入,系導致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主要責任。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酌情認定銀行承擔本案本金損失的20%,肖某承擔本金損失的80%。
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訴。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
法官提示,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社會各種機構應建立全方位、廣覆蓋的反詐宣傳教育體系,構建嚴密防范體系,為群眾織牢織密防護網。持卡人應加強自主防范和風險意識,嚴防個人信息、銀行賬戶、支付密碼、手機驗證碼等信息泄露,應杜絕登錄不明WiFi、打開不明鏈接、下載不明軟件,保證自己的財產安全。
如信用卡被不法分子盜刷,要通知銀行并辦理掛失,向銀行詢問盜刷的方式、時間、地點、交易另一賬戶信息,同時迅速到ATM機、銀行柜臺、商場等進行查詢、取款、消費等,證明人卡未分離。此外,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取得報案回執或者受理通知書等文件,證明持卡人采取了補救措施。
包頭市融媒體中心記者:李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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