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平臺“貞觀”那篇《一個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刷屏了,我當時看到的第一印象就是這恐怕多半不真實,更像是幾個人的遭遇雜糅了在了一起。
原文已經被刪了,好在隨便一搜還能搜到轉載,截圖太長我就不全放了,感興趣的讀者可以搜標題看一下。我會先簡單分析一下一些重點,然后把官方最新動態放在后面一起講。先說結果:人是真的,該文很多信息不實。
這文章開篇撲面而來的感覺,仿佛不是發生在中國而是在小日本的故事。畢竟我們經常能聽到那邊的一些孤寡老人死在家里臭了才被鄰居發現的新聞,加上去年還有那個詛咒祖國饑民遍地自己卻活活餓死在日本出租屋內的37歲女記者王懿,不禁讓人感慨這該不會是日文翻譯過來的吧?
接著就是介紹該女子來租房的經過,包括馬后炮說什么才知道其母親找親友借的錢交了半年房租,早知道一定勸她別花錢回老家。
這些都還好,就是那句“91年的單身女孩”讓我有點繃不住,我實在是不知道如今的年齡定義版本。一個通用的“女子”有那么難說出口么,33歲了還叫女孩,怎么想的?
注意,這里面提到的“多次取得家鄉省份事業單位筆試第一的成績”,我在后面會結合新聞內容講,這里先埋個扣子。還有后來不斷最后一次聯系家里要生活費,母親問親人借款1萬多、再借兩次500給她轉。
女孩心高氣傲,從小學習成績好,村里無論誰提到她都是豎起大拇指,作為家里甚至村里的驕傲,她一是愧疚父母又因她而借錢,畢竟自己已經33歲了,還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二是1000元杯水車薪,不是她的預期。反觀她的父母,作為寧夏西海固地區、六盤山深處的農民,能把一個非獨生的女孩子供到北京去讀書,畢業近十年一直負擔沒有工作的女兒的生活開銷,實在堪稱偉大。
上面這段是該文作者房東從警方掌握情況中推斷的,其實也能看出一些問題。后面的段落講的就是警方查女子死因,然后配合調查,而死者父母不同意解剖驗尸(理由是家鄉風俗不允許死無全尸)。因此警方為了這起自殺事件順利結案,做了大量外圍調查,包括房東與死者生前的聊天記錄。
這幾段前幾天著實把我給看懵了,雖然我沒當過房東,但我畢竟和多個房東打過交道,也看過不少相關影視劇。就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如果你是一個房東,你房子里的租客死了,而且腐爛發臭了,那種情況擱你能忍?難道忘了有個新成語叫“提燈定損”嗎?我當然不是說所有房東都這么“愛惜”自己房子,但最起碼的保護思維還是有的吧!
很難想象房東前面還在那氣憤,結果轉念就“恨不起來”了。就說這房子成了兇宅,而且清理下來要花費多少人力物力財力?而且鄰居和居委會、物業不會有意見嗎?房東的精力不應該放在這方面的善后嗎?怎么凈擱著發善心了?
而后面房東還是和死者家屬見面了,并且后者還提出希望房東能夠給予一定補償,因為“死者為大”。作者接著又氣憤了,但氣憤的點不是對方要補償,相反他同意了給予一定的補償,他氣憤在于死者家屬根據老家風俗選擇扔掉骨灰。
這我就想不通了,死者家里情況確實困難,但死者死在房東的房子里,跟房東有什么直接關系?一沒催房租、二沒騷擾她、三沒說她壞話,怎么就要當這個冤大頭呢?合著房子遭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是一點都不考慮了?
按理說你房東出于同情不考慮讓死者家屬賠償房屋損失,就已經算是扯平了,怎么還要你倒貼錢?最后家屬還要求在派出所里就把賠償款轉過去,生怕他出門就“賴賬”……真服了!
后續段落就帶點傷春悲秋了,搞得好像租客死了,全世界最為她難過的是房東一樣。全篇看下來,充滿了各種層面的不適感。這個女子可憐是可憐,但恕我無法表示同情,尤其是作者房東明里暗里都在說這是社會的鍋。
這和王佳佳法官還不太一樣,王法官的仕途和生活精致程度是該文女子怎么也比不了的,后者更像是一個努力想成為王法官那樣可惜能力跟不上的人。
全篇充斥著小布爾喬亞式的無病呻吟,又能從字里行間看出來作者沒啥生活閱歷??菰餆o味的情緒調動配上不符合常理的一條條描述,讓人覺得全篇都是編的。一個2019年才摘掉貧困縣帽子的地區,這家人借錢供養自己女兒上學,讓她考上了北京的211。之后女兒畢業,全家養著她全職考公十年,還能在大城市核心地段租單間。最后一次聯系父母要了11000塊支付房租和生活費,完事一聲不吭自殺了。這樣極端不負責任的人憑什么要引起全社會的反思?
某乎:春風亭老朝
好了,說到這,可以把后續放出來了?!柏懹^”公眾號在文章出圈被質疑真實性后表示:該文所述為真實事件,系特殊偶發個案。為保護當事人,避免事件引發歪曲解讀和過度猜測,已刪文。之后他再次回應稱已核實真實性,但案發地并非文中所說的“西安”而在其周邊市縣,對此引發的誤解表示歉意。
在這之后,多方表態,甘肅省的奔流新聞記者多方了解證實,案發地在陜西咸陽,死者系寧夏固原人。全文標題《寧夏33歲女子“餓死他鄉”,曾多次考公筆試成績第一 ?官方:最好成績第25名》。
這里面對那篇房東文章有幾個重點專門做了澄清:
1、該女子玲玲當年并沒有考上北京的211大學,上的是一所叫北京培黎職業學院的大專,大專畢業后就讀于北方工業大學;
2、“曾經多次取得家鄉事業單位筆試第一的成績”,這一點也不實,當地縣級人社部門調查后公布出玲玲最好成績是第25名,未進面試;
3、所謂“玲玲父母要扔掉骨灰”也是誤傳,村干部了解到玲玲父親是按照當地風俗將骨灰撒在了陜西那邊的河里。
寫到這我也不禁一陣唏噓,因為我其實是真的希望房東的文章是虛構的故事,這么一來就不存在一個死在公寓的女子了,世間也會少一個傷心之家。只可惜這次居然是真的,為什么這么說呢?從標題你們就能看出來了,曾經2018年初也有一篇類似的文章刷屏,叫《一個寒門狀元之死》。
這篇文章出自著名自媒體網紅咪蒙旗下的“才華有限青年”,作者是95后楊樂多。因為這篇文章,她一戰成名,也一戰成隕。整個咪蒙的公眾號矩陣幾乎全部被封,其自媒體文章事業經受了一次最大的滑鐵盧。當然,過幾年咪蒙又去搞短劇再次翻身,就已經是后話了。
當時我印象中楊樂多堅稱該文真實,卻拿不出一點證據來,包括網劇《靈魂擺渡》的播放時間問題都搞錯了。如此種種,堪稱今年初貓一杯在法國自導自演撿寒假作業鬧大了被一封了之的早期版本。
而此次事件,雖說真有這么一個女子死在出租屋,但房東所寫的不少情節還是和真實情況有差異,這樣雖然罪不至封,但我想僅僅刪文也是不夠的。自媒體經常吐槽媒體搞什么斷章取義,結果你自己搞得更厲害,那還得了?不好好罰一下,怎么扭轉這種不良風氣?反而這次奔流新聞這媒體就做得不錯,實地探訪,值得點贊。
另外我要說一個關于“餓死”的問題,真的很難想象這種事情會發生在如今的中國內地。某乎上有一個經典問題:“如果要餓死了,去公安局食堂偷吃了幾百個餃子會被判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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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也一聲嘆息,為那個女子,也為自媒體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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