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京畿部長
總臺《財經調查》記者來到甘肅省某縣,這里的枸杞種植面積大約有28萬畝,遍布全縣14個鄉鎮。為了保證枸杞的“品質”,多賣點錢,收購枸杞的商戶們會給枸杞“熏硫磺”。有商戶告訴記者,新鮮的枸杞摘下來之后,也要先用“亞鈉堿水”洗過一遍,這樣曬出來的果子才會鮮亮好看。但要是一下雨,即使是焦亞硫酸鈉洗過的枸杞,品質也很難保證了。這時,就只能用殺手锏“熏硫磺”。 有些商戶為了節省成本,硫磺選用的是工業硫磺。(9月1號 央視財經)
不僅是本次枸杞事件。如果是只看今年,社會上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極大地影響和沖擊著消費者的主觀感受,一次次刷新人們的認知。現如今食品安全已經產生了一定的信任危機,這一點,可以從現在社交網站評論區的網友留言可以看到,那就是:“現在還有什么是能吃的?”
作為舌尖上的國家,現在遭遇最嚴峻的食品安全危機,讓人震驚又心痛,這也意味著食品安全已經成為當下我國社會最不容回避、最迫待解決的主要問題了。食品安全這個領域應該是最具有底線思維的,因為不論有多充分的理由和多龐大的利益,這一切都絕不允許凌駕于健康生命之上。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日益呈現出一個巨大的食品市場,執法規模與食品市場規模之間的巨大差異,使我們必須借助企業的自我約束、自我規制來完成監管任務,這就意味著即使擴大公共財政、增加編制和提高技術手段,依舊無法妥善監管到食品安全的每一個環節。政府監管的力有未逮,就需要更多食品制造企業在源頭就進行自我約束,而這種期望中的自覺,在現實中被踐踏的淋漓破碎,最終造成現在的局面。
我們都知道,食品安全權是人類最基本的人權,這也是需要國家保障的基本權利。食品安全涉及人應有的尊嚴,這馬虎不得。但在多次食品企業出現質量安全問題之后,我們的監管往往只能亡羊補牢,進行事后的處置和反思,但損失與災難往往已經發生或無法挽回。因此,我國必須借助法律,明確食品制造企業自身的義務和責任,將傳統的政府監管手段和義務轉移到企業自身的內部治理上,并通過公權力機構有效監督,真正構筑出一個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在本次枸杞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農戶如此大而皇之進行處理,這意味著農戶的小利益和地方的大利益形成了一定的默契。面對這一個個行業公開的秘密,如何有效克服企業、行業制定的規則所形成一種“利益同盟”,進而對消費者的錢財和生命的傷害,也是目前需要關注的一個緊要的問題。
問題能夠暴露出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好事。但社會對食品安全的關注不能僅限于一時,即使這件事很快會被新的更驚悚的熱點事件所替代,我們也應該保持長期的警惕,還沒發現的問題可以暫且不理,但已經有過的教訓必須要謹記,共同維護我們的安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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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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