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輸了!
這次輸得很徹底,雖然是作為原告,但卻是終審宣判,相當于蓋棺定論了。
近日,有媒體(界面新聞)報道,周杰倫起訴網易公司不正當競爭案,法院判定周杰倫輸了。
一、事件的起因
2022年,網易在推廣其游戲《天下3》時,使用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游戲道具,還在官方賬號舉辦抽獎送周杰倫新數字專輯及演唱會門票的活動。
你沒有看錯,網易公司沒有違規使用周杰倫個人肖像,也不是未授權讓其代言廣告,
而是推廣自己的游戲時,把周杰倫數字專輯和演唱會門票,當作贈品抽獎給送出去了!
這不是看不起周董嗎?
于是乎,向來高傲的周杰倫及所屬公司杰威爾音樂,直接把網易告上了法庭。
表示自己從未授權游戲公司使用周杰倫作品,也沒有授權其贈送他演唱會的門票;游戲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共計205萬元。
二、起訴理由很好笑
什么?
贈送周董演唱會門票,還要得到他的授權?
這個理由直接把網友們逗樂了!
有網友評論:杰倫你的票本身就是拿來賣的,人家也是通過正規渠道買的,怎么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了?
也有網友提出疑問:我幫你貢獻銷售額、貢獻演唱會票房還有錯了?如果說純粹的贈送行為不對,那公司開年會抽獎是不是也侵權了?
還有網友擔心:我打算買一些月餅送人,然后月餅廠家會不會起訴我不正當競爭?
其實在我看來,杰倫用不正當競爭來起訴網易,本身就很搞笑,敗訴是必然的。
不然銀行存錢活動送電飯煲、豆漿機、送超市會員、送黑神話悟空等等,這些廠家豈不是都能起訴銀行了?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雙方在某個領域構成相關市場了,才能叫有競爭關系;兩方一個是歌手,一個是游戲制作,受眾不一樣,八竿子打不著,怎么競爭?
三、法院的反駁理由也很有意思
法院是這樣答復的:
(一)、抽獎行為無盈利。杰倫新專輯的傳播本身具有普遍性,抽獎回饋玩家的行為沒有網易帶來直接經濟利益。
(二)、抽獎活動沒有誤導大眾認為杰倫與游戲存在代言或授權,且杰倫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
(三)、有意思的是,法院還友情提醒,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周杰倫應當對網絡上提及的話題有一定的容忍義務。
那就對了,作為公眾人物,叔叔要忍,嬸嬸也要忍。
這也怪不得網友這樣回復:
周董,你的音樂才華我佩服,但這次你確實沒理由。
四、周杰倫的年收入
那么,明知會輸,杰倫為什么還要起訴?
要求賠償200萬,難道是昆凌缺零花錢了?
事實并非如此。
在《財富》雜志曾發布“2017-2020年中國明星收入40強排行榜”中,周杰倫憑借21.53億的天文數字拿下榜首,力壓眾多藝人和流量明星。
也就是說,作為當紅的偶像歌手,周杰倫演唱會、商務代言、歌曲的版權費,都給他帶來高額的收入。
每年的收入超過5億元,不缺錢花吧!
而他又為何要為200萬的賠償,大張旗鼓?
五、背后的隱情
有網友考古,周杰倫和網易公司,兩方之前就曾因為版權問題交惡,打過官司。
事實上,翻開網易云的歌單,唯獨沒有周杰倫的歌。
2017年11月,騰訊音樂獲得周杰倫歌曲網絡獨家授權,然后只給了網易云音樂1年的音樂授權。
等到1年授權期截止,網易云被迫下架全部歌曲,用戶如果想聽周杰倫的歌就得花400元錢買200首歌。
到了2019年,騰訊起訴網易侵權杰倫的音樂;當時,法院判決網易賠償85萬元。
正是,有了這樣的前科在,此次網易又以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獎勵游戲玩家,拿周杰倫新專輯做宣傳。
這不是惡心人嘛
所以,即便是知道裁判結果不會樂觀,周杰倫和所在公司也要起訴,不過是表明態度,網易你理我遠點,別再來蹭杰倫了!
因此,周杰倫此次起訴,不過是情緒輸出,完完全全是浪費社會資源了……
六、結語
不過,我唯獨喜歡法院的的反駁理由:作為知名度極高的公眾人物,周杰倫應對網絡上提及其的話題有一定容忍義務。
哈哈,明星和藝人,他們高額收入來源,本身是依托于公眾的高關注度和海量傳播,
你不能總喜歡聽好的,對一些正當的批評、輿論場里的正常提及,動不動就發律師函甚至是起訴。
他們在日收入208爽的同時,也應接受社會大眾對其合理限度的評論、批評、監督。
對此,你們怎么看,咱們評論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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