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支振鋒 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2024年8月30日。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執法是法治的關鍵環節。數字時代,網絡空間既是數字經濟的重要承載,也是傳統產業發展的輿論環境。網絡空間生態良好、運行規范,有利于新經濟新業態創新,有利于公平市場機制構建,有利于消費者權益維護,有利于良好營商環境塑造。網絡執法已經成為維護網絡空間良好秩序、保障相關主體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是推動優化營商環境的一股關鍵力量。
網絡空間已成為信息傳播、意見交流、商業活動的重要平臺。企業可以借助網絡平臺拓展市場、宣傳品牌、了解客戶需求,消費者則能在網絡上享受便捷的購物體驗、獲取豐富的信息服務,科技和市場可以通過網絡空間實現有序對接、推動技術的市場轉化。但網絡空間并非一片凈土,虛假信息、網絡詐騙、惡意誹謗、不正當競爭等網絡雜音時有出現,嚴重破壞了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這些網絡雜音不僅誤導消費者,損害企業聲譽,還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削弱了市場主體的信心。一些網絡違法行為觸及法律底線,網絡水軍、網絡暴力、刷單炒信、刷量控評、飯圈經濟、攻擊抹黑、不實信息等,不僅污染了網絡生態,還嚴重危害了市場環境,成為經濟發展的破壞因素。
中國高度重視網絡生態構建和營商環境優化。近年來,中國出臺《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法規,從制度層面為市場主體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減少了行政干預和不當競爭行為,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在數字經濟領域,通過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及《網信部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不僅規范了網絡空間的行為準則,還保護了網絡主體的合法權益,為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作為網絡空間治理的主要機構,國家網信部門積極推動網絡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網絡監管體系,通過加強跨部門協作、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提高技術監管能力等措施,不斷提升網絡執法效能。通過“清朗·網絡直播領域虛假和低俗亂象整治”“清朗·2024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清朗·同城版塊信息內容問題整治”“清朗·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特別是“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 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和“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侵權信息亂象”等一系列專項行動,加強對網絡謠言、網絡暴力、違法和不良信息的打擊力度,為市場主體營造了一個更加健康、安全的營商網絡環境。
網絡執法成為優化營商網絡環境的關鍵。國家網信辦持續加強網絡執法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案件督查督辦,積極開展執法人員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特別是針對營商環境領域的突出問題,不斷加大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執法力度,持續打擊傳播網絡暴力、謠言信息、淫穢色情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自媒體和短視頻不良導向問題,打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破壞營商環境行為。同時,有關部門還加大了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強化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為市場主體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為創新創造提供了有力保障,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法治是互聯網治理的基本方式。運用法治觀念、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動互聯網發展治理,已經成為全球普遍共識。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強化網絡執法,以法治力量優化營商環境,既為數字中國高質量發展和網絡強國建設提供重要保障,也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更好筑牢全民族共同奮斗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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