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凌晨,中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公眾號發(fā)布了《駐荷蘭使館發(fā)言人批駁荷蘭議會涉臺動議》,就“9月12日荷蘭議會二院通過涉臺動議,惡意曲解聯(lián)合國大會第2758 號決議”一事發(fā)表評論,敦促荷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不向“臺獨”分裂勢力發(fā)出任何錯誤信號,以實際行動維護中荷關系發(fā)展大局。
為此,我專門去荷蘭的新聞網站上找了找,沒找到相關新聞。隨后,就去了荷蘭議會(二院)的網站,終于找到了這個決議。
荷蘭的議會分為一院、二院,一院即參議院,二院即眾議院。決議是在9月12日荷蘭議會(二院)眾議院通過的。我下載了該眾議院的決議文本PDF,內容原文如下:
內容還是那一套,惡意曲解聯(lián)合國的2758號決議。
荷蘭眾議院的決議說,注意到聯(lián)合國1971年第2758號決議作出的裁決,但我們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TW擁有主權,決議也沒有對TW能否參加國際組織做出評判。荷蘭支持TW參加國際民航組織和世界衛(wèi)生組織等國際組織。
同時,荷蘭眾議院呼吁荷蘭政府支持TW加入國際組織,并表示將在歐盟內為此尋求支持。
這項決議由荷蘭眾議員、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lián)盟荷蘭共同主席帕特諾特領頭提出,表決結果147:3通過。
荷蘭眾議院還與澳大利亞議會狼狽為奸,支持此前澳大利亞議會的曲解2758號的決議。8月21日,澳大利亞參議會通過決議,帶頭曲解聯(lián)合國第2758號決議,認為該決議“并未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TW的主權,也未決定TW在聯(lián)合國的未來地位”。
不僅如此,9月10日聯(lián)合國大會開幕之際,民進黨當局宣稱今年推動參與聯(lián)合國的首要任務,是協(xié)助國際社會“正確了解”聯(lián)大第2758號決議,鼓噪該決議“與臺灣無關”,“中國無權在聯(lián)合國體系代表臺灣”。
對此,我簡要說幾句。
1.荷蘭議會的決議,動搖不了一個中國原則的主流共識。除了惡心一下,這些惡意的決議,沒有其他任何作用,動搖不了國際社會堅持一中原則的格局。
2.荷蘭眾議院的決議,代表不了荷蘭政府。西方議會不等于政府,更何況還只是荷蘭議會的二院。
實際上,9月12日那一天,荷蘭二院通過了6個決議,另外5個都是關于巴以問題的,例如《關于倡導對以色列實施國際貿易禁運以擠壓以色列政府戰(zhàn)爭資金的動議》《關于公開譴責以色列非法吞并,并對以色列政府實施雙邊制裁的動議》。
實際上,荷蘭政府敢對以色列制裁嗎?
荷蘭眾議院的決議,不過是嘩眾取寵的由頭罷了。
3.臺灣問題,宜早解決。
作為一個大國,還沒有完成統(tǒng)一,這與大國的身份地位極不相稱。阿狗阿貓都可以用這個問題惡心一下我們,這不利于民族自信心的提升。
臺灣問題不解決,第一島鏈不砸碎,中國外出的道路就沒有非常暢通。外出不暢,內卷就會加劇。內卷加劇,意味著我們?yōu)榇烁冻龅某杀炯哟蟆?/p>
看臺灣島內,鄭文燦、柯文哲都入獄了,賴清德已無對手,臺灣將會繼續(xù)綠化沉淪。
越往后拖,維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代價更大,統(tǒng)一后治理臺灣的成本更大。
臺灣問題,宜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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