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有方 >> 第四十八期
案例簡介
調解社工:羅秀球
>>事件回顧
2023年3月,在佛山市南海區DZ鎮某社區,李某家有一些廢鐵需要處理,找來了鄰居收廢品的袁某過來幫忙處理,因袁某沒有時間過去,于是叫來了自己的姐夫韋某幫忙,韋某從樓上丟廢鐵時,不慎被廢鐵鉤住腳,慣性順勢拖倒,連人帶鐵一起掉下了下樓,時間導致韋某頭部血腫,骨折、肩胛骨骨折等,現雙方就上述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
了解案件的具體經過后,第二天上午,調解社工與社區治保主任一起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因韋某受傷住院,還在治療階段不方便到現場,其委托袁某(也是叫韋某去幫忙收廢品之人)與姐夫到現場處理。姐夫表示此事是在李某家發生的李某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韋某提出讓李某承擔一半醫藥費即1萬元的費用。但李某不認同,認為自己叫的是袁某,韋某是袁某叫來,與自己無關。李某表示自己再三叮囑韋某不要從樓上扔廢鐵到樓下,但韋某不聽,最后釀成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見狀,調解社工單獨與袁某等人面談。社工解釋,從事情發生的原委看,并不能說李某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因韋某受傷并非李某直接造成,作為屋主李某人道主義適當做出補償,是出于人道主義。事件發生更多是韋某不聽勸阻而圖一時方便所致。最后,根據《民法典》相關條例,建議雙方還是保持良好的溝通。讓屋主愿意人道主義補償醫療費用,但也要有心理準備,金額不會太多,但是屋主肯補償也多少減輕傷者的經濟負擔。
聽了調解社工的勸解后,韋某等人思考了一下,又打電話與傷者本人溝通,后表示愿意接受建議。社工再與屋主李某溝通,認同李某在事件中的責任和對危險行為的叮囑,但勸阻的過程無人證明,如果調解不成起訴到法院,也需講求證據,對方也或有更多訴求。聽了調解社工與治保主任的話后,李某表示自己愿意人道主義補償傷者2000-3000元。傷者認為太少了,至少補償5000元,雙方訴求差距慢慢的縮近,調解社工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案,建議雙方都各退讓1000元。最后在調解社工的耐心溝通下,最終雙方同意了4000元的補償訴求,雙方簽訂了相關協議,此事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案例點評
本案中韋某受傷嚴格來說本人要承擔全部的責任,明知從樓上往下扔東西會有危險,在屋主再三地叮囑與勸解之下,還是為了省時省事,不顧及后果而最后造成悲劇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為了一時的方便,冒險去做自己明知道會對自己造成危險的事,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韋某等人最后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專欄簡介
人民調解員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承擔者,肩負著化解矛盾、宣傳法制、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責任使命。2017年開始,佛山市博睿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先后承接了南海區區直部門調解項目、丹灶鎮糾紛多元化解項目、里水金旗峰社區調解項目等,至今,約30名調解社工活躍在區-鎮-村居三級的矛盾糾紛調處一線中,調解成功率達90%。
調解社工運用社工情懷與專業手法,通過融情于法的專業運用,柔性地處理、協調社會矛盾糾紛,有效的提升調解的成功率和滿意度,令社會工作與司法調解兩種助人的職業擦出更富有人情味、更接地氣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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