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4歲的小女孩,誤以為自己被親媽賣掉,于是當天晚上,她憑著記憶,冒著寒冷跑回了家。
雖然回到了媽媽身邊,可這件事卻也給幼小的她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陰影,在此后長達三十幾年的人生中,她變得敏感多疑,始終無法和別人產生情感鏈接。
37歲那年,已經為人妻為人母的她,內心深處仍然無法釋懷,為什么童年時媽媽要把自己賣掉,導致她仍然無法和伴侶、孩子產生情感鏈接。
于是,她選擇直面童年創傷,追溯往事。經過探詢她才知道,原來自己這么多年,一直誤會媽媽了。
4歲被親媽“賣”掉,她連夜跑回家,33年后,她才理解媽媽的苦心。
心理咨詢師王立寧老師4歲的時候,差點被媽媽“賣”掉,而這段經歷也困擾了她三十多年。
4歲那年,王立寧清楚地記得,媽媽的好朋友梁阿姨給了媽媽一筆錢,于是她被媽媽“賣”了。
立寧是家里的老小,爸媽離婚后,她跟著媽媽去了另外一個城市生活。那時候媽媽在工廠上班,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她,很是辛苦。在工廠里,因為有很多機器設備,出于安全考慮,廠里領導建議媽媽白天把小立寧鎖在屋里,以防她亂跑。
可是,小立寧還是闖了一個大禍。之前,所有人都告訴她,不要動煤油爐,更不要點火,很危險。當所有人都這樣說的時候,反而激起了小立寧的好奇心。她想,我就點一下,不行我再吹滅它。于是那天,趁所有人都不在的時候,小立寧劃了根火柴,扔進了煤油爐里。這下不得了了,煤油爐突然竄起來,把上面掛著的抹布點著了,而抹布上面的火星又把旁邊其他的東西點著了。
小立寧一下子就慌了,但強烈的求生欲讓小小的她爆發了大大的能量,她摳開了窗戶,從窗戶爬了出去。
宿舍里放的東西很密集,火迅速蔓延。大人們都跑過來滅火,小立寧看著周圍都是高高的腿,然后她聽到了媽媽撕裂的聲音。媽媽一邊喊著,我閨女在里面呢,我要去救她,一邊要往里面沖。
小立寧擠過去拽了拽媽媽的衣服,說我在這呢。媽媽低頭看了她一眼,松了口氣,問她怎么著火了。小立寧說,我點的。她一直記著媽媽說過,要做誠實的孩子。小立寧驕傲地想,她死里逃生,媽媽不應該表揚她一下嗎?結果等來的卻是媽媽的巴掌。
那一巴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呼下來,正打在小立寧的眼睛上,她倒在了地上。接著,媽媽又用腳踹她。
多年以后當立寧成了媽媽,她才體會到那時的媽媽有多著急。但4歲的她只記住了,她挨打了。她想,自己沒被燒死,九死一生逃出來了,媽媽不表揚她,還打她,媽媽根本就不愛她。小立寧哭了,很傷心,很委屈。
更讓她委屈的是,第二天,媽媽的好朋友梁阿姨和她愛人來到了家里,梁阿姨給了媽媽一些錢,媽媽給她收拾了一些東西,讓她以后跟著梁阿姨生活,管梁阿姨叫媽媽。于是,小立寧坐著梁阿姨家的吉普車,去了梁阿姨家。
小立寧坐在吉普車里,她努力地透過車里的一扇窗戶去看媽媽,卻只看到媽媽面無表情地站在那里,那一刻小立寧的心碎了。
在梁阿姨家,小立寧第一次知道了毛絨玩具、巧克力,梁阿姨還給她買了很多棒棒糖。雖然梁阿姨家很好,但小立寧還是想念媽媽。于是她半夜把窗戶弄開,連夜跑回了家。立寧記得很清楚,那是一個冬天,內蒙古的冬天很冷,雪很厚。穿著拖鞋的立寧,把一只鞋子都跑丟了,但4歲的小立寧硬著找到了回家的路,找到了那個大鐵門。
爬上大鐵門,立寧頗費了一番功夫。當時氣溫很低,而立寧跑了一路,手心都是汗。當她的手摸上鐵門,手立刻被粘住了。但小立寧不怕,她使勁爬,后來她手上、腳上都流了血,終于她爬過了鐵門,找到了媽媽住的房間。那時已經深夜,但媽媽房間的燈還亮著。看到她,媽媽愣了一下,然后又給了她一個巴掌,把她拎進了屋。媽媽嘆了口氣,說她是不是傻,放著好日子不過,非要跟著她遭罪。
第二天媽媽收拾行李,帶著立寧去了大姨家。
長大后,立寧理解了媽媽,在媽媽的認知里,她不能給女兒穩定的生活,所以把她送走,送到能給女兒提供好生活的梁阿姨家。可在小立寧心里,梁阿姨家再好,卻沒有媽媽,不能給她情感的寄托。
媽媽不懂心理,也不懂情感,她覺得安頓好肉身最重要,而在立寧看來,她奔赴媽媽的情感更重要。
這個創傷影響了立寧老師很多年,她不信任身邊的人,她覺得親媽都會拋棄她,還有誰可以信任呢?當有人靠近時,她會本能地防御,覺得人家是不是想騙她的錢,或者貪圖她什么。這導致她不信任任何情感,她和所有人保持著一段距離。包括她的愛人和孩子。
37歲那年,立寧老師決定面對這個創傷。她想,如果一個人的靈魂里有黑洞,那么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會被吸進去。
可是媽媽在她14歲時已經去世了,從哪里尋找真相呢?她想起了梁阿姨。
立寧老師通過媽媽的同學打聽到了梁阿姨的地址,于是她去見了梁阿姨。從梁阿姨那里,她聽到了不一樣的故事。
當年媽媽在生下她之前就和梁阿姨約定,若生個男孩,媽媽就自己養,接受處罰。若再生個女孩就送給梁阿姨養,因為梁阿姨不能生育。
后來立寧出生了,梁阿姨和丈夫早已準備好照顧嬰兒所需要的一切,他們來接立寧。但媽媽舍不得,她和梁阿姨商量,滿月時再來接吧。到了立寧滿月時,媽媽又說,百天時再接吧。百天時梁阿姨再去,媽媽又說,一歲時再來接吧。一歲時梁阿姨去接她,媽媽仍然舍不得。就這樣,一拖再拖,后來,媽媽和爸爸離婚了,媽媽一個人帶著立寧去了另一個城市。
直到那次立寧點了火闖了大禍,媽媽才下決心讓梁阿姨來接她。至于梁阿姨給媽媽的錢,根本不是買賣錢,而是梁阿姨讓媽媽賠償燒宿舍的錢。因為立寧的那把火,媽媽給人家寫了很多欠條,欠這家一床被子,欠那家一個行李箱,欠這家一個鐘表,梁阿姨看到媽媽太難了,又知道她好強,就勸她先把錢還給人家。
原來這才是真相,立寧老師當下就淚目了。這些年她一直認為媽媽把她賣了,其實事情根本不是這樣。她一直陷在受害者身份里,是因為她所了解的,只是事情的一個面,而不是全部。
那一刻立寧老師釋然了,隨之而來的,是對媽媽的愧疚感。她來到媽媽的墓碑面前,跟媽媽說對不起,她誤會了媽媽很多年。
37歲,她終于明白了媽媽對她的愛,也放下了對媽媽的恨。
從4歲到37歲,30多年的誤會,王立寧老師終于釋然了。而這30多年,對一個孩子的影響不可謂不深。
王立寧老師感慨,如果一個孩子在原生家庭里被傷害,他不見得在因緣際會之下像她一樣能看到真相,也不見得能通過學習心理學等來完成自我重建和自我療愈。所以她呼吁,為人父母者,請記得多愛孩子一些,盡可能保護孩子不受傷害。
是的,父母子女一場,請珍惜這場緣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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