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10月6日發布《關于延長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時間的通知》,有些群眾乃至私募人士腦洞大開,有些自媒體甚至證券專業媒體也送上了一通胡亂解讀,以為交易所在9:25到9:30之間也接受報單了,驚呼“上交所修改交易時間”“早盤申報時間延長”,覺得股民們多了5分鐘搶籌、搶漲停的時間。
他們也不想想,交易時間、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都是寫在上交所的交易規則里的,如果要修改,就得修改交易規則并且重新發布交易規則全文,怎么可能發一則簡短的通知就完事了呢?
而且,上交所只在官網發布了這則通知,沒在公號里發布,這也側面說明了這事沒有標題黨們宣稱的那么“重磅”。
顯然,那些張口就來的小編,不懂什么叫“指定交易”。除此之外,有的小編還在解答交易撤單的問題時顯得不太專業。
1.“指定交易”并不是買賣報單
先細品證券專業媒體發的這篇:
這里省略了通知開頭的“為了進一步提升指定交易業務辦理效率”,是覺得不重要嗎?
有沒有想過,上交所為什么不說“提升交易效率”,而是說“提升指定交易業務辦理效率”呢?
那是因為,這次改的是辦理“指定交易”這項業務的時間,而不是接收證券買賣報單的時間。
消息一出,誤讀已經滿天飛,上交所該如何應對?
看來,在這個群情激昂、股神輩出的時期,缺的不僅是投資者教育,還有小編教育哦。
通俗地講,指定交易,就是要投資者指定某個證券營業部來買賣上交所的證券。深交所沒有這項制度。
新股民開戶的時候,會開通1個滬A證券賬戶、1個深A證券賬戶,其中,滬A證券賬戶需要辦理指定交易。
一個人最多只能開3個滬A證券賬戶、3個深A證券賬戶。如果想在第四家券商用到滬A證券賬戶,就要撤銷原先在某家券商的指定交易,然后通過新的券商辦理指定交易。
根據2008年7月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業務辦理指南(試行)》,正是由券商向上交所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現在,就是把這個時間增加了5分鐘,9:25到9:30之間不停頓了,這可以消除那5分鐘里堆積的指定交易申報需求對交易主機形成的壓力,但說實話,相對于買賣報單對主機的壓力而言,指定交易根本不在一個數量級吧。
2.什么時候可以撤單?
最后看看有的小編順便“科普”的交易撤單問題。
交易所沒說9:25到9:30的單子能不能撤?認真的嗎?
這種技術細節,交易所居然沒規定清楚,讓大家猜?
嚇得我趕緊找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學習。第三章第三節有這樣的規定:
這道閱讀理解題,有一定難度,但并不是無解的。
首先,9:20至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14:57至15:00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屬于接受競價交易申報的時間,但交易所在這兩個時段不接受撤單申報,所以進行了特別說明。
其次,其他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而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不包括9:25到9:30,所以,這個時段,交易所也是不接受撤單的。聽說,這時撤單的話,有的券商會顯示“已報待撤”,等到9:30之后才會變成“已撤”。我貌似也見過這樣的提示,但好久沒這么操作了,不是很確定。你如果有這方面的經歷,歡迎留言告訴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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