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大家好,我是大何。
此前沸沸揚揚的昆明官渡區長豐學校長豐中學臭肉事件,在官方的一紙通告之后,似乎終于落下了帷幕。
官方通報,被送檢的豬肉確實不合格,但是經過調查,豬肉確實是當天現宰的新鮮豬肉,只是中間加工環節出了一些問題(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
而網上流傳的是2015年的凍豬肉也進行了辟謠,實際上是2024年5月的,保質期2年。
剩下的就是處理了一些人,再罰了一些錢。
- 學校方面,對長豐學校校長和學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職處理,對學校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處以10萬元處罰。
- 對于違規經營食堂的云南潤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他其實是一家物業服務公司,沒有餐飲服務的資質),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46萬元,罰款568萬元,對其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罰款10萬元;
- 食材供貨商停止經營,接受調查。
- 官渡區教育局長、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區市監局分管副局長被停職處理。
通報最后則是感謝家長、公眾和媒體的監督,也歡迎大家繼續監督,也將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舉一反三、加強監管、改進工作。
實事求是地說,當地確實得感謝家長、公眾和媒體的監督,
如果沒有家長的曝光,當天買的鮮豬肉都能臭成這樣,那我認為造成更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也是是遲早的事,
而那時候,要被問責的就不只是最后一欄的這幾個局長副局長停職處理的事情了(停職是可以很快恢復職務的,連個行政處分都不算)。
而如果沒有公眾和媒體的關注和監督,官方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天時間內就完成調查和處理。
根據我的社會新聞觀察經驗,這個通告一出,此事大概是蓋棺定論了,再多說什么都無法影響最終的處理結果。
但通告最后既然提到了歡迎大家大家繼續監督,也將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
那我就再來聊幾句通報沒聊的事情,幫助有關部門舉一反三、加強監管、改進工作。
1.對學生的賠償要有個說法
看完整個通告,其實我有個疑惑,就是似乎相關責任方都領到了自己的處罰,但是好像遺漏了這個事件受害方——那些吃了腹瀉的學生?
好奇企業的罰款中有給學生的賠償嗎?
官員被問責,企業停止營業接受調查、罰款,當然都是必要的處置,
但孩子的身體狀況、健康程度以及因食用劣質食品所造成的心理、精神損傷,是否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
我認為不能只是“下不為例”,更不能“這段掐了別播”了事。?
如果把涉事企業被罰沒得624萬,拿出一半,平均賠償給在校學生,這件事情的輿論會好很多。
看清楚,是“賠償”不是“補償”,這是一個態度問題。
2.臭肉之前,還有沒有更臭的肉?
通報里面解釋豬肉變臭的原因,
原因是加工后過程未作散熱處理。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個小時,又在食堂室溫中擺放5個半小時,沒有冷鏈運輸和冷藏保存,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
假如相信這個就是真相,其實我的心里的疑問更多了。
食堂用買新鮮肉的價格,放成臭的,自己承擔相關責任嗎?
圖啥?就圖少買個保鮮柜?
而當天現殺就臭了,這還是10月,室溫不算很高,也就十幾二十度。
那6月、9月怎么辦,還得了,哪天不是臭的?
更疑惑的點是,這里面其實有個悖論,并不能簡單地用“運輸保存不當”來解釋。
假設,如果食堂以前沒有用過臭肉,這一次可以解釋是意外造成的,
那說明食堂管理人員平時管理很嚴格,也很有責任心,畢竟如果發現肉臭了,大可以不用,因為還有凍的巴西凍牛肉可以替代。
但實際上,如果不是被家長闖入發現,估計是肉臭了也是要給孩子吃。
很簡單的道理,一盆臭肉擺在那里,聞著都難受,后廚這么多人沒一個人能聞到嗎?
而臭成那個樣子,居然還給學生們吃,視而不見并習以為常,
不禁要問,這次可以吃,以前就不能吃嗎?
那么一只老鼠、幾只蟑螂,會引起食堂人員的注意么?
這不是我的異想天開,因為在此前的報道中就提到了“臭肉并非首次”。
早在今年六月,就有多位學生和家長反映,在學校吃飯會腹瀉,十一休假反而不會拉肚子,回到學校又繼續拉肚子,這才引起了本次事件的家長交涉。
3.本來能在學校管理層解決的問題,為什么變成社會新聞?
為何此事能掀起如此軒然大波,很大程度上歸咎于學校方面的傲慢態度及部分管理人員的失當行為。
學校的食堂是外包經營,一旦食堂管理出現問題,家長們首當其沖便是找學校協商。
假使那時校方領導能表現出“猛然醒悟、自責失察”的姿態,迅速采取行動,更換供應商,此事或許就能在校內得到妥善解決。
只要校方態度真誠,家長們是愿意相信那些不當行為是奸詐商人背著學校所為。
然而,事件初露端倪時,學校領導非但沒有立即著手處理,反而讓廚師出面,向家長們鞠躬道歉;
更有甚者,有家長聲稱遭到了“威脅”,以學生檔案為要挾,要求他們“保持沉默”,甚至還被學校方面指責所提問題“過分刁鉆”。
同時,網絡上流傳的視頻中,一位身穿紅衣、據傳為副校長的女士,竟然站在廚師身后,雙手插兜,面帶微笑;
而在校方與家長的會面中,該校董事長對家長們提出的最后一個問題充耳不聞,手插口袋,徑直離去。
這一系列行為無疑進一步激怒了家長們,成為了輿論爆發的催化劑。
如此回避與高傲,與家長們所期待的負責任態度截然不同,
也讓公眾心中充滿了疑惑:如此傲慢無禮,怎能解決問題?
又如何能讓人相信,這樣的學校能真正保障好校園的食品安全呢?
這些令人窒息的操作,是導致事件升級,從校內糾紛演變成社會新聞的重要原因。
同時,也讓家長們對在校內解決問題失去了希望,開始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說到這里,我不禁想起了社會上流傳的一種觀念:家丑不可外傳。
大家有沒有發現,只要家丑沒有傳揚出去,這個丑就可以繼續掩蓋;
而承受家丑的人,只要他隱忍不發,就得一直默默承受。
我在想,既然知道是家丑,為何還要去做呢?
覺得丟人現眼,為何還要一錯再錯呢?
顯然,只要不說破,丑陋就可以繼續肆虐。
4.除了依靠群眾監督,還有沒有更好的方式?
近些年,校園食品安全問題頻頻曝光,無一不牽動著全社會的心弦。
從天津家長憤然指責學校給孩子喂食豬食般的垃圾食品,到江西某高校食堂“指鼠為鴨”的荒誕事件,再到這起臭肉風波,無一不是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后,才得到應有的處理。
若非如此,這些事兒往往就成了家丑,被掩藏在暗處。
為何現今的公平正義,非得靠群眾的火眼金睛、媒體的犀利筆觸、文章視頻的熱門排行,才能換來“庶民的勝利”?
我們常說“權力若無監督,必將失控”,但實際上,權力最懼怕的,正是公眾的審視與媒體的曝光。
每份警情通報、每次官方回應,總不忘附上一句“感謝群眾監督”。
然而,當群眾真正揭露出負面輿情時,那些“校長”們卻往往第一個跳腳,
威脅道:“別亂說,我手里可握著你們孩子的檔案呢!”
有時候,“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這句話,竟不如“找媒體曝光,上熱搜”來得實在有效。
這既是現實,也是無奈。
就拿這臭肉事件來說,若非輿情洶涌,結果恐難如此。
學校私下將食堂承包給物業公司,卻未向主管部門報備,這一點,調查組僅用了三天就查了個水落石出。
可開學已一個多月,主管部門竟渾然未覺,日常監管究竟何在?
這也催生了一種社會現象:出了事,就想方設法鬧大,因為鬧大了,才更可能“依法處理”。
但為何在輿情未起之時,就不能依法行事呢?
學校及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若不把孩子們的健康當回事,
只想著匆匆平息輿情,那么違規者像老鼠打地洞一樣——這次被摁倒了,在其他地方又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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