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家人發生口角后
動手打了父母
打砸、燒毀房間內物品
警察到達現場,進行制止、勸導
男子不但沒有收斂
反而“挑戰”警察
近日,江陽區公安分局況場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兒子和自己吵架后,不但對他和妻子動手,還砸燒了房間內的物品,需要民警幫助。
接到報警后,處警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報警人的兒子李某(化名)看到處警人員的到來反而更加激動:“你把我抓走好不好!”“怎么樣你才抓我?”
處警人員隨即對其進行安撫,“你冷靜一點,有什么話好好說。”但李某的情緒始終十分激動,大喊“襲警是不是犯罪?那就把我抓進去!”趁處警人員轉身與其父母溝通時, 將其中一名輔警撲倒在地,并將拳頭揮向該名輔警,所幸民警及時反應,將其拉開,最終造成該名輔警手肘挫傷。
目前,違法行為人李某因尋釁滋事已被江陽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來源 | 平安江陽新媒體工作室
編輯 | 朱倩 燕澤宇
審核 | 賈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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