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起訴作者和讀者(“穿越歷史系列報道”之一)
原創 李萬卿
寫在前面:
尊敬的讀者朋友,“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從今天開始,本號將開設一個專欄,名曰“穿越歷史系列報道”,會有眾多“意想不到”的歷史人物和歷史文學作品中的人物照進現實。
這個系列報道,可能是十篇,也可能是百篇,根據“穿越”情況而定。
敬請關注,敬請期待......
本號訊(記者 特稿哥)大宋某年某月某日,王婆一紙訴狀把《水滸傳》作者施耐庵、羅貫中和億萬讀者告到了開封府。
王婆訴稱,上述被告人以文學作品和口耳相傳的方式,捏造事實,把西門慶、潘金蓮“婚外戀”嫁禍于原告人王婆,公然貶低、誹謗、侮辱原告人,貶損原告人人格,造成他人對原告人社會評價降低,惡劣影響已經持續了幾百年,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原告人王婆請求開封府:1,判令被告人停止侵權、消除影響;2,判令施耐庵、羅貫中再創作一部《王婆傳》,印發一億冊;3,判令所有被告人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兩白銀。
王婆,長篇小說《水滸傳》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人物,原著由施耐庵與羅貫中創作。
《水滸傳》中的王婆,是山東省陽谷縣人,中年守寡,為維持生計,她除了說媒、做針線活、接生外,還涉足幫富戶納妾、做奴仆買賣的中間人,兼做勾兌男女不正當關系等不體面的行當。
某一天,她看到潘金蓮、西門慶二人“約會”,便利用自己的家為他們提供偷情通奸的場所。不料,奸情被潘金蓮的丈夫武大郎發現,王婆擔心事情敗露,又設計毒死武大郎。
《水滸傳》中,王婆被描繪為損人利己的江湖市儈典型,是邪惡女性的典型代表。那么,時隔幾百年后,她為什么要翻案呢?
原來,開封又出了一個“王婆”,靠說媒成了大網紅,撮合佳偶無數,口碑極佳。
大宋王婆認為,她和現代“王婆”,都是撮合男女“好事”,之所以一個遭罵名、一個被捧紅,顯然是《水滸傳》的作者故意造謠、讀者以訛傳訛的結果。
大宋王婆的代理人說,時代不同了,人們的婚戀觀也在發生變化,當年潘金蓮的婚姻是不幸的,王婆只不過是幫她沖破了封建牢籠,《水滸傳》作者施耐庵、羅貫中在書中用大篇幅描寫王婆“勾兌男女不正當關系”,系主觀臆想;讀者以訛傳訛,是惡意“傳謠”。
昨日,大宋開封府已經受理了此案,擇日開庭審理。
大宋王婆能否勝訴?敬請關注后續報道。
點評:
新聞界有句經典的話:“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幾百年后,大宋王婆看到當今的“王婆”走紅,她就要“翻案”,認為《水滸傳》的作者和讀者“貶低、誹謗、侮辱”了她,于是把作者和讀者告到了開封府,這不是給包公出難題嘛!
大家說說,這個案子該咋判,究竟是依據現代的法律還是大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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