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囂張了!兇手刑滿出獄后在受害者家門口大擺宴席,放鞭炮慶祝,曾經作為兇案的罪犯,雖然已經受到刑事處罰,但是出獄后應該低調做人,規規矩矩做事,珍惜來自不易的自由,但有人卻似乎缺少對受害者的懺悔之心,和對法律的敬畏,如不知道收斂,將來再次步入社會,必將遭受社會的“毒打”。
這是一件真人真事,11月20日,來自《極目新聞》的一篇報道,四川綿陽,一位李姓男子向媒體爆料,并發布了一段視頻,控訴20年前雇兇殺害自己父親自己的鄰居刑滿釋放后,在自家大門口大擺18桌宴席,并放鞭炮慶祝,毫不顧及受害者李姓男子及其家人的感受,李某雖然大聲勸告,對方卻毫不理睬,兩家雖然是鄰居,但是對方如此高調慶祝,確實讓人難以接受。
李先生將當天事情的詳細經過對記者說了出來,事情是發生在11月15日,對方出獄后,他們家人在家院子里鋪滿了紅地毯,院子里足足擺了十八桌,人很多,估計是將親朋好友都請了過來,李先生表示賓客里面甚至有自己小時候的老師和朋友,不知道他們是因何而來,讓他非常憤慨,院子里時不時還傳來放鞭炮的聲音。
當天上午11點左右,李先生在家門口掛上了反對的橫幅,同時向對方喊話,但是對方無動于衷。“18桌宴席照常進行,推杯換盞。”李先生表示,如果對方去酒店或者低調一點,他也沒辦法,但是現在這樣大張旗鼓確實接受不了。
李先生還將當年對方雇兇殺害自己父親的事情經過與記者詳細的說了出來,那是在2004年,對方與李先生的父親的親戚吵架,李先生的父親幫著勸了幾句話,對方便心生不滿,于是花了10900元,買通兇手,在李先生父親熟睡的時候,潛入他的臥室將他殺害,作案后,甚至想用汽油毀尸滅跡,后被及時發現才被制止。案發后兇手逃匿,但不久被抓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李先生表示,他需要的是對方真誠悔過,曾經的罪犯出獄后,如此高調慶祝,毫不在乎被害人家屬的心理感受,也是在宣傳不良的價值觀,更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事發后不久,當地鎮政府了解到此事后,已派工作組赴現場制止,并勸離賓客,對方也被司法工作人員帶走進行教育。
刑滿釋放人員,雖然從法律上恢復了其應有的合法權利,但我國《民法典》第8條明文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所謂公序,即社會一般利益,在我國現行法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所謂良俗,即一般道德觀念或良好道德風尚,包括我國現行法上所稱的社會公德、商業道德和社會良好風尚。
此人刑滿釋放后當著受害人家屬李某及其家人的面大擺宴席,放鞭炮慶祝,我個人認為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李先生的訴求合理合法。
對此,網友也是紛紛留言發表自己的看法,有網友說如果是在自家擺,沒啥問題,但同時也表示太高調了,不顧受害者家人的感受,會產生新的矛盾。
還有網友表示,出獄后大擺宴席,是對法律的不尊重,說明他并沒有認真接受改造。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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