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派出所工作人員毆打學生”的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那么事情經過究竟是怎樣呢?
11月24日,寧夏固原,網傳執法人員毆打12歲小學生一事,目前,主管部門已對此發布通報。
根據通報內容顯示,事發在11月22日下午15時許。事發前,涉事小學有兩名三年級學生通過家長報警稱,二人被同校6年級的男學生馬某多次毆打。派出所副所長王某接到報警后,與輔警戴某一起到學校處理此事,并對相關人員進行信息登記。
可王某還沒有處理完此事,男學生馬某卻自行離開現場。隨后王某、戴某便在學校內尋找馬某。找到馬某后,王某一時沖動,打了馬某。毆打馬某的過程被學校的監控視頻拍下。之后,馬某被王某帶回班主任辦公室等待家長過來處理此事。
事發后,馬某被其家長帶到醫院檢查治療。后經醫院CT、彩超和醫生現場檢查,馬某身體臉部、后腰體表有輕徵軟組織挫傷。
對此固原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透露,“我們這邊掌握的情況是,這個學生多次無端毆打他的同學,人家家長也是多次報案,然后這個打人的學生家長也是不配合民警調查,然后就發生了(這次)沖突。”該工作人員還稱,視頻是學生家長到派出所要求調取監控后,直接發到學校群里面的。曾嘗試多方聯系家長方,但未果。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向馬某家長賠禮道歉,王某已被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即王某已經被撤職。
專業律師指出:不可否認,馬某多次毆打兩名低年級同學的行為構成違法。但王某必須要等家長到了學校以后,才能詢問馬某,否則,程序上構成違法。雖然王某主觀上只是想,懲戒因未滿14周歲而不會被行政處罰的馬某,但王某作為人民警察、派出所副所長,執法犯法,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而且,從最高可處開除,次之處撤職處分來看。公安機關對王某的處分已經是酌情從重處理了。兩名三年級的學生,多次被馬某毆打,其家長可以要求馬某家長賠償醫藥費。而王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造成馬某的損害,馬某家長亦可以要求王某的工作單位賠償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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