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有媒體報道一則老師向學生家長借錢買房的新聞,據悉,該老師入職后便向幾位家長借了66萬元買房,僅2月后便離職,家長催債后找到學校。
學校則表示,校方會督促離職老師還錢,但對此卻并無責任。為什么那三位家長要給不熟悉的老師借幾十萬呢?老師一分錢也沒還嗎?面對記者采訪,張女士講述了來龍去脈。
原來,張女士的兒子在當地一所小學上學,他們班級里面來了一個新的老師,這個老師沒來多久就和不少家長搞好了關系。他平時對學生很用心,家長的問題都會耐心解決,因此,有不少家長都逐漸認可了這名老師。
尤其是張女士以及另外兩名家長,和新來的老師關系較好。想著兒子有著這樣負責的老師,張女士也很開心。
結果,沒過兩月,新來的老師在聊天的時候表示自己想要買房,但手里有些緊,透露出借錢的想法。張女士家境殷實,幾十萬對她來說也不算是什么大錢。
想著這個老師大概率還要教自己的兒子好幾年,再加上老師的條件也不差,借錢給他也沒有什么大問題,所以經過一番思索之后,張女士拿出了30萬借給那名老師。
但該老師表示自己還差30多萬,隨后又聯系另外兩位家長,分別借了20多萬和10多萬元,也就是,這位老師總共借了66萬元去買房。
張女士認為,自己給老師借了錢,不看僧面看佛面,老師就算不優待自己的孩子,至少不會給孩子小鞋穿,自己也不用太擔心孩子的問題了。可令她沒想到的事情則是,自己的錢才借出去幾天,老師就辭職了。
張女士當下就內心不滿,首先自己之所以會給新老師借錢,就是因為他教自己孩子,本著和老師交好的心情才會借錢。結果錢借出去他離職了,自己不就白打算了。其次,老師離職了,未來要錢也是一個問題,她擔心自己要不回來錢。
張女士就跑到學校去要個說法,學校在了解這件事情后也感到有些無語。相關領導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學校對新老師借錢一事并不知情。
學校的鄭書記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該老師并非一分錢也沒有還,反而已經還款10多萬了。張女士則說是自己要的,不然對方不會還錢。
鄭書記則說,借錢和被借錢都是雙方自愿的,學校也是后來才知道此事,因此學校只能幫助張女士督促該老師還錢,并不承擔其他的責任。
張女士有些不滿,但也無法。老師借了她的錢,可確實也在還錢,再者當初是她想著和老師搞好關系選擇將錢借給老師,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不過,這件事情也告誡了許多家長,別想著總是私底下和老師打好關系,或許就會像張女士一樣竹籃打水一場空。
當然也有不少家長能夠理解張女士的行為,畢竟如果拒絕了老師,自己的孩子萬一被老師針對該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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