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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在德國接連敗訴,在歐盟勝訴后,蔚來又在澳大利亞扳回一局。
近日,澳大利亞裁判文書網(JADE)發布的信息顯示,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已經于11月28日作出裁定,駁回了奧迪對蔚來在澳大利亞申請注冊“ES6、ES7、ES8”商標提出的異議,蔚來的商標注冊申請得到批準,可以在澳大利亞繼續進行。
在澳大利亞勝訴
截至目前,奧迪與蔚來的車名商標權之爭已經持續了三年多的時間。
早在2021年10月,奧迪對外宣稱,蔚來將其兩款車型命名為ES6和ES8,侵犯了奧迪S6(參數丨圖片)和S8的商標權。2022年6月,奧迪在德國慕尼黑對蔚來發起訴訟,指控其侵犯奧迪的商標權。2023年1月,慕尼黑地方法院初審裁定,蔚來ES6和ES8的名稱侵犯了奧迪的商標權,理由是字母E通常被用于電動化車輛的改款車型上,ES6和ES8可能被誤認為是奧迪品牌S6和S8的電動車型。
一審敗訴后,蔚來向慕尼黑高等地區法院提起上訴,2024年4月二審蔚來依然敗訴,被禁止使用ES+數字形式的車型名稱在德國銷售產品。當然,在官司進行期間,為了不影響正常運營,蔚來早在2022年10月,就將ES在歐洲的名稱換成了EL。
除了德國外,奧迪還在歐盟、美國、澳大利亞等地對蔚來發起了同樣的訴訟。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采納奧迪針對蔚來商標注冊的抗議信。2023年2月,歐盟知識產權局駁回了奧迪的訴訟請求,裁定蔚來的ES8和ES6,與奧迪的S8和S6不構成混淆性近似。
此次在澳大利亞,奧迪仍堅持蔚來侵犯了其商標權。蔚來則主張,E作為首字母的存在,與奧迪的S系列形成了明顯區分。針對蔚來的商標使用是否構成攀附并引發混淆、蔚來商標是否違反《消費者法》或構成不正當競爭、蔚來商標是否具有誤導性等,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均支持了蔚來的觀點,駁回了奧迪的主張。
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認為,消費者在看到或聽到蔚來的商標時,不會誤以為這些商品來源于奧迪;雖然奧迪的商標在澳大利亞有一定的聲譽,但蔚來的商標使用情況和市場表現顯示,消費者能夠區分兩者。因此,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最終裁定,整體對比奧迪與蔚來的商標,兩者存在顯著區別,不構成實質性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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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需警惕商標權之爭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奧迪與蔚來的商標權之爭,外界普遍認為,這是作為老牌車企的奧迪,為了阻止新車企蔚來進入德國及歐洲等市場而進行的狙擊。這一事件反映了汽車市場競爭的激烈,以及商標保護和市場競爭之間的復雜關系。
從時間順序來看,2021年5月,蔚來發布挪威戰略,宣布正式進入挪威市場,開啟出海步伐。2022年,蔚來計劃將其產品拓展至德國、荷蘭、瑞典、丹麥等地,加快全球化布局,當時蔚來對外透露的是,ET7將于2022年底進入德國。這意味著,蔚來將進入德系車大本營,成為奧迪的直接競爭對手。在這樣的檔口,奧迪對蔚來發起訴訟,意圖顯而易見。
2022年奧迪在德國針對蔚來提起訴訟時,不少業內人士就并不看好。位于貝爾吉施格拉德巴赫市的德國汽車管理中心(CAM)創始人斯特凡?布拉澤爾當時就指出,中國電動汽車制造商的競爭力正變得越來越強大,這樣一場官司已經幾乎無法阻擋他們的擴張。
事實也是如此,在歐洲布局的不止是蔚來,比亞迪、一汽紅旗、小鵬等中國汽車品牌紛至沓來,從橋頭堡挪威,到汽車工業腹地德國,中國新能源汽車出海歐洲的步伐越來越快。甚至因為擔憂其影響力太大,無法通過自由競爭取勝的歐盟,不得不動用行政手段,啟動反補貼調查,并通過加征關稅的方式,阻止中國汽車品牌在歐洲的發展。
另外,奧迪與蔚來的官司并非個例,利用知識產權來制造貿易壁壘的案例早已有之。尤其是在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前后,境外企業或個人不斷上演搶注中國內地知名商標的大戲,比較典型的當屬聯想與海信。其中,海信商標被西門子搶注后,海信通過多種渠道甚至政府出手才最終與西門子達成和解,但已嚴重妨礙了海信海外拓展的腳步。
這一現象目前仍在上演,前不久,湖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接連發布多條風險預警消息,包括多家企業在海外遇商標侵權訴訟、商標在海外疑似被搶注等。可以說,在當今全球化的商業環境中,增強知識產權保護觀念,是每一家有意全球化運營的中國企業都要做的工作。
文:張冬梅 編輯:薛亞培 版式:劉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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