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登基后在清剿閹黨的過程中,有感于大明官場的奢靡貪腐、對平民的殘酷壓榨以及中興的艱難。皇帝發出了“文官不愛錢”的號召,并呼吁袞袞諸公盡心為大明效命。
注:“文官不愛錢”出自《宋史·岳飛傳》,“或問天下何時太平,飛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剛調入京師任戶科給事中不到一年的韓一良為報君王知遇之恩,結合自己的親身經歷,于崇禎元年十一月上《勸廉懲貪疏》(文尾附錄原文),大膽揭露遍及官場的買官賣官、以儀金為交的貪腐現象。
崇禎得此疏后大喜,盛贊“一良忠鯁”。不僅宣布要破格提拔他升任右僉都御史,還專門召集廷議,組織大學士、各部堂官以及科道言官談論此疏。只是事與愿違,廷議不僅未能拿出一個反腐倡廉的方案,還折騰出了笑話。
廷議中內閣大學士劉鴻訓對此疏并不在意,他認為韓一良未列實證,從頭至尾都在泛泛而談。而吏部尚書王永光則認為韓一良身為風憲官,有查實上報的義務。崇禎也點頭稱是,要求韓一良說明具體的貪腐事例以及相關人員姓名。
可能是不知道、可能是不敢說、也可能是不愿意說,反正韓一良含含糊糊、顧左右而言他。崇禎并沒有過于逼迫韓一良,宣布散會并表示如因顧慮同僚顏面而不愿意當堂指證的話,可以密奏給他,“如不欲告訐人者,則令密奏”。
結果韓一良拖了五天,才上呈一封奏疏于御前,里面列舉的都是已被查實下獄的閹黨官員及貪腐事跡,如前吏部尚書周應秋、前兵部尚書閻鳴泰等等。這一下就激怒了年輕的崇禎,他再次召集廷議討論韓一良的奏疏。
帝乃再召見一良、永光及廷臣,手前疏循環頌,音瑯然,而曰“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則掩卷而嘆。問一良:“五百金誰之饋也?”一良卒無所指。固問,則對如前。帝欲一良指實,將有所懲創,一良卒以風聞謝,大不懌。謂大學士劉鴻訓曰:“都御史可輕授耶!”叱一良前后矛盾,褫其官。
《明史·卷二五八》
這次崇禎就不再給韓一良留一點情面,他拿著《勸廉懲貪疏》直接質問韓一良,你在奏疏里說推辭過“五百金”,這些錢是誰送的?韓一良又開始顧左右而言它,在崇禎的連續逼問下,他仍然不報姓名,稱自己奏疏里早已說明都是“風聞”。崇禎氣得大罵他前后矛盾,下令將韓一良革職并逐回老家。
不少朋友覺得韓一良是在玩政治投機,偷雞不成蝕把米。這多少有點冤枉韓一良,因為他真正上報的不是具體的貪腐行為。
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愛錢乎?何者,彼原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 … 諸臣言蟲民者俱歸咎守令之不廉,俸薪幾何,上司票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按抵贖 … 此金非天降,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他說的是比貪腐更嚴重的問題,大明的官場已經從根上爛掉了,一切都在圍著錢轉。正因為如此,大部分官員就不得不貪,不然就進不了官場,也在官場呆不下去。
別說韓一良沒有報出名字,他就算報出幾個又能如何,一樣解決不了問題。別急著否認,想想崇禎清剿閹黨的過程中,在事實上革職、斬殺了多少貪官污吏?但崇禎一朝的官場腐敗又有什么大變化么?
權力是自上而下分配的,監督管理也是自上而下來執行的。所以當上不正時,下面除了跟著“歪”還能如何呢?有些朋友可能又要說,只要狠心效法太祖朱元璋就能如何如何。其實明末換上朱元璋也一樣解決不了貪腐,因為在洪武朝他就沒能解決。
洪武朝時太祖不僅給官員定下極為寒酸的俸祿,也用屠殺來震懾官員的貪腐,但底層百姓依然要面對殘酷剝削。
因為士紳官員中的絕大多數愿意臣服皇權并為朝廷效力,不是“憂君憂國”而是和皇帝共分“天下”這塊大蛋糕而已。所以無論太祖殺多少官員,給予官紳的特權地位不會變、稅賦減免不會變。而這些賜予“非天降,非地出”,最終還是得由平頭百姓來承擔。
另外,就算太祖震懾住了官員們的貪腐,他能震懾龍子龍孫和皇親國戚們驕奢貪腐么?
秦王朱樉、代王朱桂、伊王朱?等人多年如一日地殘虐藩國軍民,哪一個又是靠著王俸維持自己的奢靡生活?朱元璋是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
洪武三十年,太祖敕令兵部嚴格邊境管理,“尚恐邊衛將士巡防不嚴,私茶出境。爾兵部備傳朕意,諭邊守者知之”。是皇朝平民和官紳無視朝廷律令和太祖的大刀,侵吞朝廷專屬的茶馬貿易利益么?
后面的“歐陽倫案”說明,只有皇親國戚們才能在太祖的高壓下,肆無忌憚地掠奪朝廷之財。需知洪武朝宗室皇親也就百十人,而崇禎朝這個數字怕已擴充千倍都不止了。所以太祖既便復生,他又能怎么管?
其實包括明朝在內所有皇朝都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只能抑制和拖延,待到積重難返后被推倒重來。就如同規則既定的游戲,無論選手水平如何、過程是否精彩,最終都會走到殘局并結束。
事實上洪武之后直到崇禎朝,涉皇族、皇親的貪腐案被處理的也就嘉靖朝張鶴齡和張延齡兄弟二人,而處理這哥倆的真正原因還是世宗要打壓他們的姐姐孝康敬皇后張氏(明孝宗皇后)。
至于貫穿明朝的皇族皇親侵占軍屯民田,明朝歷任皇帝都是睜只眼閉只眼,搞得太兇也就是下旨要求退還。只要沒有惹到皇帝痛處(如忤逆、謀反)等風頭過了,該吞的還不是照樣吞?
明神宗因為花錢厲害,所以在撈錢上也不遺余力。他不僅廣派礦稅使至全國各地搜刮,甚至直接向官員們索要“進奉”。上行下效,官員們能不貪么?
崇禎知道這些么?筆者個人覺得他應該很清楚,所以他才逼韓一良說出幾個具體人名。因為解決不了根本性的問題,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殺雞儆猴嚇唬一下、聊以自慰了。
附錄:《勸廉懲貪疏》
皇上平臺召對,有文官不愛錢一語。然今之世局,何處非用錢之地,今之世人,又何官非愛錢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愛錢乎?何者,彼原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
臣所見聞,一督撫也,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闕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縣并佐貳之求闕,各有定價,舉監及吏承之優選,俱以賄成,而吏部之始進可知也。至科道亦半以此得之,館選亦然,臣之風聞此。
臣起縣官,今居言路。以官言之,則縣官行賄之首,而給事中賄之魁。諸臣言蟲民者俱歸咎守令之不廉,俸薪幾何,上司票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按抵贖。沖涂過客,動有書議,多則十金以上,少則十金以下,欲結心知,不在此例,歲送不知幾許,至巡按薦謝每百金,旁薦五十金,其例也,近且浮于例。遇考滿朝覲,或費至三四十金,夫此金非天降,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科道人號為開市,臣兩月內辭書五百余金,臣寡交猶然,余可推矣,乞大為懲創。
《國榷·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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