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把食品安全標準點亮照進日常
歷史的扉頁已經翻過幾千年,人類的生存狀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近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早已能夠通過科技手段檢驗分析哪些食品是安全、健康、營養適當的食品,不必再“以身試錯”;為了保障最終盛進碗盤端上餐桌的食品之安全,現在也有了161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作為“定盤星”。這些標準,是食品生產者、營銷者、監管者、消費者互相溝通的共同“語言”。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標準之燈不足以自行點亮照進日常。
“最嚴格的監管”是堅持“最嚴謹‘標準’”的必由之路。161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2萬多項指標,涵蓋340多個食品種類,對于食品相關方方面面的規范,可以說是面面俱到、無微不至。要讓標準的陽光照進現實的每一個角落,還需“有形之手”依法加強監管,才能讓猶如一個個“隱身保鏢”的“標準”構筑起食品安全的“防護大堤”。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強制性標準,是必須堅決執行的標準。諸如在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中,在食品添加劑的生產、使用中,在食品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的生產經營中,在食品的貯存和運輸中,每一個環節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僅靠自律是遠遠不夠的,沒有監管是萬萬不能的。
我們切身感受到,黨的十八大以來,食品安全法經過了一次修訂、二次修正,不斷得到完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不斷落實落地;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始終成為“國之大者”,食品安全事故在顯著減少。但是我們依然不能掉以輕心。畢竟14億人,一日三餐;食品生產和加工既有大企業,更有不計其數的小作坊;餐飲行業既有大的酒店飯館,更有不計其數的小飯店、夫妻店、大排檔;蔬菜水果食品零售,既有大超市、大菜場,更有不計其數的路邊攤。要讓161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大城小鎮、大街小巷、大店小館處處落實,真的是談何容易!這需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發揚神農氏炎帝的奉獻精神、敬業品質、擔責態度,把人民大眾的食品安全當作神圣的使命扛在肩上。
另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的2萬多項指標,檢測檢驗就是無法估量的海量工作。這既要依靠科學技術的持續發展,創造出更方便使用、更快捷靈活、更低成本的檢測工具,也需要監管人員更加科學地進行市場監管,利用有限的條件盡量提高監管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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