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作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第一支柱”的政策背景下,近1.42億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不僅是其保障晚年生活的經濟基礎和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前提條件,同時也是衡量社保制度是否健全的一項重要參考指標。
通常來講,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則意味著退休人員經濟保障能力越強,越有助于其實現老有所養和老有所依的目標;反之,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則意味著退休人員經濟保障能力越弱,非但老有所養和老有所依無從談起,收支不平衡、退而不休恐也無法避及。
從這個角度而言,全國近3.8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事業單位職工均應當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晚退多得的計發原則和激勵機制來努力提高自身退休之后基本養老金待遇的領取水平,進而在改善和提升晚年生活質量的同時助力其真正實現老有所養和老有所依。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現階段,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體制外企業人員共同實行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政策要求,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需與用人單位共同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社會統籌。
值得注意的是,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若想要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通常需同時滿足2個前提條件,即累計繳費滿15年(包括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目前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50周歲)。并且按照規定,退休人員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是終身支付的,自計發當月起一直到逝世當月為止。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如何計發?
據悉,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由“雙軌制”向“單軌制”的轉變之后,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待遇計發辦法也實現了統一。具體來看,對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建立個人繳費制度之后參保且累計繳費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其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而對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建立個人繳費制度之前參保且享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除了計發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還會再給予其計發過渡性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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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實際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若享有視同繳費年限)3部分組成,對應的待遇計發公式參考如下:
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當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存儲額÷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處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當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過渡系數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待遇計發公式在全國范圍內是統一的,而過渡性養老金待遇的計發公式在不同的省份可能會略有差異,具體仍需要以地方政策為準。
什么是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由上述計發公式我們不難看出,除繳費水平、繳費比例、累計繳費年限、退休年齡等等之外,退休人員所處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高低也是影響其基本養老金領取水平的一項關鍵因素。問題來了,什么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呢?
簡單來講,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社保經辦機構測算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的一項重要參數。通常情況下,由各省市的人社部門基于上一年度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水平來確定。并且,在不同的社保年度,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不同的,人社部門通過確定和調整計發基數,可以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的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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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省公布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
截止到小編發稿之前,全國范圍內已有10余個省份相繼公布了202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并以此基數作為核算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依據。
①遼寧(不含沈陽、大連):2024年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01元/月
12月5日,遼寧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公布2024年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2024年度全省(不含沈陽、大連)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0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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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青海: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8878元/月
12月6日,青海省人社廳下發《關于公布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其中明確2024年青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887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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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河北:2024年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65元/月
12月9日,河北人社廳下發《關于公布2024年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明確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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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安徽:2024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842元/月
12月10日,安徽人社廳下發《關于公布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71號),其中明確了安徽省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7842元/月。另外還提到,各統籌地區要抓緊開展符合條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新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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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2024年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進行“重核補差”?
所謂符合條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新核定,簡單來講即指的是2024年度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新核算和補差工作,而至于為什么要進行重算補差,我們先來了解相關的概念。
①“新退休人員”,如何定義?
2024年新退休人員通常指的是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這一時間范圍內依法、依規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既包括體制內,也包括體制外。
②預發基本養老金
按照基本養老金的核算原則,在2024年度新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實際應該采用2024年的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然而,由于2024年度計發基數公布時間相對滯后的緣故,各省市的人社部門往往會依照慣例采用2023年的計發基數作為測算依據,并預發臨時基本養老金待遇。不過,隨著2023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水平較2022年相比呈現一定幅度的上漲,進而會導致2024年度的計發基數高于2023年。所以,為了確保新退休人員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便需要對其實際應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待遇進行重核,然后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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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核補差額”何時到賬?附計算公式
由上文介紹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公式,我們不難看出涉及到重新核定和補差的待遇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對應的重核補差額的待遇計算公式參考如下:
①基礎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2024年計發基數-2023年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根據退休時間不同由當地人社部門確定需補發的月數
②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2024年計發基數-2023年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過渡系數×根據退休時間的不同由當地人社部門確定需補發的月數
然后,將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相加即可得出總補差的金額。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省份公布2024年度計發基數和啟動重新核定工作的時間安排并不是完全統一的,所以重新核算之后補發的待遇差額究竟會何時到賬,則仍需要以當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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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退20/30/40年工齡,分別能補多少錢?
那么問題來了,工齡時長(累計繳費年限)分別為20/30/40年的2024年新退休企業職工,在待遇重核和補差的過程中,將分別能夠補發到賬多少錢呢?接下來,還是結合示例介紹。
以河北為例,查詢得知2023年度河北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7122元/月,2024年計發基數為7265元/月,提高了143元/月。假設3位新企退職工老張、老王和老李,均為2024年2月辦理退休(3月份領取基本養老金,補發10個月);其中,對應的累計繳費年限為20、30、40年,視同繳費年限為3年、5年和8年。同時,為方便計算,我們假設3位企退職工平均繳費指數均為0.8,視同繳費指數均為1,過渡系數均為1.2%。然后,我們可根據這幾組數據分別計算出基本養老金重核之后補發的待遇差額。
企退職工老張:累計繳費20年
基礎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1+0.8)÷2×20×1%×10=257.4元
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3×1×1.2%×10=51.48元
將兩組數據相加,即可計算出企退職工老張總補發的待遇差額為:
257.4+51.48=308.88元。
企退職工老王:累計繳費30年
基礎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1+0.8)÷2×30×1%×10=386.1元
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5×1×1.2%×10=85.8元
將兩組數據相加,即可計算出企退職工老張總補發的待遇差額為:
386.1+85.8=471.9元。
企退職工老李:累計繳費40年
基礎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1+0.8)÷2×40×1%×10=514.8元
過渡性養老金待遇重核補發差額=143×8×1×1.2%×10=137.28元
將兩組數據相加,即可計算出企退職工老張總補發的待遇差額為:
514.8+137.28=652.08元。
經過對比,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簡單的結論,通常情況下同一個統籌地區的新退休人員,累計繳費年限越長,則基本養老金重新核定和補發的待遇差額越多;反之,則會越少。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也恰恰印證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計發原則,也鼓勵廣大職工多繳、長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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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2024年新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并不是其實際應發的待遇,通常是以2023年的計發基數作為測算依據而預發的臨時養老金。所以,在這一背景下,便需要待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公布之后,由各統籌地區依照省級人社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政策要求啟動基本養老金的重新核定和補發差額工作,以確保其能夠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養老金待遇。當然,基本養老金的重核補發和調整補發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在現實生活當中廣大退休人員也要多多了解相關政策,不要把這兩者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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