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3家建材公司因虛開發票被移送公安機關,確定為重大失信主體
何觀舒:虛開發票罪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南寧#
2024年1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發布了稅務文書送達公告,以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廣西嵐某某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建材公司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
廣西嵐某某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建材公司存在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行為,被稅務機關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3家建材公司的違法失信信息如下:
1.廣西嵐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95份,票面額累計1833.44萬元。稅務處理處罰: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2.廣西格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77份,票面額累計1637.89萬元。稅務處理處罰: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廣西催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14份,票面額累計1080.59萬元。稅務處理處罰: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稅與罰短評: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達到情節嚴重標準的,以虛開發票罪追究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標準為虛開金額50萬元以上,或者虛開100份以上且金額30萬元以上,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對于虛開金額250萬元以上,或者虛開500份以上且金額150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述3家建材公司虛開的金額都超過了250萬元,達到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其責任人員可能要面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但是,如果具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可以爭取緩刑的結果。例如:
1.1.案例一:木某某、陳某某虛開發票案
1.2.審理法院: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
1.3.裁判結果:本院認為,被告人木某某、陳某某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情節特別嚴重(陳某某虛開金額9142365.29元),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發票罪,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木某某、陳某某犯虛開發票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木某某、陳某某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木某某、陳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的辯護人提出的木某某實際控制的15家電動車經營部套取的發票僅有部分給陳某某使用、陳某某所開發票均有實物交易且與實物價格對等、均已按照國家標準納稅申報的辯護意見,本院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綜觀本案,被告人陳某某已補繳相應稅款,具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對其宣告緩刑。......判決如下:被告人木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陳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1.案例二:周某虛開發票案
2.2.審理法院: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
2.3.裁判結果:本院認為,被告人周某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破壞國家稅收管理秩序,其行為構成虛開發票罪,且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價稅合計2087.63萬元)。公訴機關指周某犯虛開發票罪成立。周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且愿意接受處罰。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周某主動退出了違法所得,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本院決定對周某減輕處罰。辯護人相關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根據周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并參考社區矯正機構的意見,本院決定對其適用緩刑。......判決如下:被告人周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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