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網絡
近日,四川廣安一灑水車將老人澆濕的報道引起熱議。當地網友反映,類似灑水車噴濺行人的現象,在當地“已經好幾年了”。12月24日,記者從四川廣安岳池縣委宣傳部獲悉,對澆濕老人的灑水車司機已批評教育。23日,岳池縣一輛灑水車澆灑路面時,一名老人剛好沿路邊走過,灑水車未降壓致老人被澆濕。經查,該灑水車是岳池縣交通運輸局養路段安排對道路進行澆灑作業。(12月24日《魯中晨報》)
灑水車澆濕路人時有發生,如果只是偶爾的無心之失,倒也情有可言。如果長期如此,經常“無差別”噴濕路人,就屬于明知不該為而為之的“目中無人”。
在該事件中,視頻拍攝者羅先生稱,他開車跟在灑水車后面跟老很久,期間,該灑水車一直是這樣子,很多的老人被噴全身濕透。
如果說司機一路上只澆濕三兩個路人,還可以說是無心之失。 但他一路都是無視路人,全然不考慮他們是否會被澆濕,更不會想到在零下幾度的天氣下被澆濕是什么感受。如此的機械、冷漠,實在讓人寒心和氣憤。
可是,這只是一個司機的問題嗎?視頻拍攝者說,他當天是故意跟著灑水車拍攝的,因為這個情況在當地一直存在,已經十多年了,每次投訴之后,他們就收斂幾天,但之后又是這樣。
經查,該灑水車是岳池縣交通運輸局養路段安排對道路進行澆灑作業。作為主管部門,為什么在常年有群眾投訴灑水車野蠻澆濕路人的情況下,遲遲沒有整改,一直允許這種情況存在?對群眾的利益、感受如此無動于衷,豈不是尸位素餐、無所作為?
“灑水車野蠻澆濕過路老人”事件引發熱議后,當地有關部門稱,已對相關司機做了批評,扣減其年度績效。雖然灑水車司機在該事件中是直接責任人,應該受罰,但豈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去追究有關部門的管理責任呢?
倘若“第三方”成了“甩鍋妙方”,那么,所有的不作為都可以理直氣壯、安然無恙,最終受損的政府的形象和群眾的利益。(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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