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滕州發生一起令人至今扼腕嘆息的交通事故,蔡某某午餐飲酒后駕車外出購物,從右側強行超車時發生事故,造成2人當場死亡、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人受傷。這場事故成了滕州人民至今難以抹去的痛和恐懼,有粉絲私信,“都過去快一個月了,走在滕州的街頭還會擔心有車撞過來,自己帶著遺憾橫在路邊抽搐”。
5月7日,棗莊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集中整治行動部署會召開。當日夜間,棗莊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集中整治第一次統一行動開始,迅速掀起夏季集中整治凌厲攻勢。此后不久,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不定期向社會曝光“酒駕”違法駕駛人員。
根據對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向社會曝光的四批次“酒駕”違法駕駛人員被查處違法時間的統計,5月份以來,違法次數在初期(5月1日至5月9日)和中期(5月10日至5月20日)有幾個高峰,到后期(5月21日至5月28日)最高值略有減少。
若將違法時間按每5天一個周期進行統計(第六周期為3天)。
2025.5.1-2025.5.5,13人
2025.5.6-2025.5.10,23人
2025.5.11-2025.5.15,18人
2025.5.16-2025.5.20,18人
2025.5.21-2025.5.25,18人
2025.5.26-2025.5.28,7人(3天)
可以明顯看出,滕州酒駕人員數量在階段性統計中雖有所下降,仍未形成令市民安心的態勢。
注:以上統計數據源自滕州交警公布數據,如有訛誤以原數據為準。
在很多人的觀念里,酒駕、醉駕并不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僅僅是個壞習慣。哪怕他們酒后開車被交警查到,也不會有“偷竊被抓”的那種羞恥感。
從以上統計可以看出,哪怕在如此高壓之下,酒駕者仍是“前赴后繼”。很多滕州人還保持著“酒杯倒滿才算尊重”的觀念,帶著 僥幸心理躲避交警檢查, 還沒有樹立起“酒駕”是惡習甚至犯罪的觀念。要徹底根治酒駕,必須從觀念上進行改變,要讓酒駕者有一種羞恥感!
有些可能會說,為什么要使用“酒駕者是文明滕州的“污點恥辱””這樣的標題呢?難道不是對他人人格的不尊重么?
實際上,酒駕就是惡劣的!是不負責任的!甚至比小偷偷竊還不如的!是令人唾棄的犯罪行為!
小偷只是謀財,酒駕者會奪走他人的生命,5.4當天的車禍,已經用血的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6條生命瞬間消失,6個家庭支離破碎。原本平淡快樂的生活里,多了失去父母的孩子、失去丈夫的妻子、哀痛無助的老人...這一切的痛苦,皆因肇事司機的醉酒而起。
我們為什么要尊重那些不尊重生命的行為?
另外,諸位大滕人別忘了!“公交站臺交通事故”這個關鍵詞,已經和滕州綁定在一起了!在百度里搜索關鍵詞,關聯的就是滕州。
這是任何一個熱愛自己家鄉的滕州人,所不能接受的“污點”!而這個污點,恰恰是“酒駕者”帶來的!
酒駕者是對家庭、路人、社會的極其不負責任,他們對自己的生命也是極度不尊重。他們在酒精的麻痹下,肆意地放縱自己,駕車穿行于滕州街頭,像扛著炸彈的恐怖分子,隨時能給滕州人民帶來危險。
我們應該牢牢記住,酒駕者是文明滕州的“恥辱”!任何為了酒駕者的“面子”,進行遮遮掩掩的,都是可恥的“幫兇”!都是應該被唾棄的!
尊重生命
尊重自己
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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