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深交所啟動“理性投資伴我行”專項工作。這一事項在市場上掀起波瀾,導致12月25日的圣誕節,A股市場也失去了祥和的氣氛。盡管當天的上證指數只是微跌了0.18點,跌幅僅為0.01%,但兩市下跌的個股卻多達4400只,其中微盤股的平均跌幅達到了3%,投資者在前一個交易日里剛剛被監管部門安撫的心再一次受到撞擊。
深交所的“理性投資伴我行”之所以給市場帶來如此巨大的沖擊,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這項專項工作劍指中小投資者“炒小炒差”等市場炒作行為,深交所將中小投資者“炒小炒差”等行為的減少情況納入監管對會員單位的考察范圍。
根據安排,深交所啟動的“理性投資伴我行”這項工作,將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投資者教育服務工作重點(持續至2025年9月30日),相關工作情況將作為投教工作評估、評價的重要依據,并納入現場檢查范疇。交易所將開展專項工作的投資者覆蓋面、觸達率以及相關過程情況,結合會員單位客戶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炒小炒差”等行為(包括炒作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減少情況,量化考察工作成效。這意味著至少在未來9個月的時間內,深交所都會將投資者“炒小炒差”行為納入監管考察范圍。
其實,“炒小炒差”是正常的市場行為,不論是“炒小”還是“炒差”,本身都不違法,都是應該得到允許的。但從深交所“理性投資伴我行”這項工作的安排來看,明顯是在對“炒小炒差”行為的一種歧視,是將“炒小炒差”視為了一種不好的甚至是不健康的投資方式,所以要將其納入監管考察的范圍,希望通過“理性投資伴我行”來對“炒小炒差”行為加以約束,使“炒小炒差”行為能夠減少。
不得不說,深交所的這種做法很是讓人費解的。作為交易所,理應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家上市公司,成為遵守《證券法》的典范,怎么在深交所的眼里,“炒小炒差”是不被倡導的,只有炒藍籌股、炒銀行股才是被提倡的呢?
實際上,《證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證券法》第五條還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因此,只要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活動沒有違法違規,那么這樣的交易活動就應該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當然,如果涉及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監管部門就應該對其進行嚴厲的查處。
也正因如此,在沒有違法違規的情況下,不論是“炒小”還是“炒差”都應該得到與“炒作藍籌股”一樣的“公平公正”的待遇,而不是對“炒小炒差”行為嚴加監管,迫使投資者放棄“炒小炒差”而加入到炒作藍籌股、炒作銀行股中去。這不是交易所所應該要做的事情。
當然,深交所讓投資者遠離“炒小炒差”的本意是好的,是希望投資者能夠理性投資,從而規避一些不必要的市場炒作風險。但這種做法絕對是好心辦壞事。因為“炒小炒差”與理性投資并不矛盾。且不說“小”與“差”監管部門并沒有作出明確的界定,即便是真的“炒小炒差”也有可能是在進行理性投資。畢竟不少的小盤股是有很好的成長性的。而即便是“差”股,也正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所表示的那樣,有不少正在或者已經通過改善經營、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化解退市風險。*ST與ST公司尚且如此,其他公司不是一樣也可以改善經營嗎?
不僅如此,如果不允許或不鼓勵“炒小炒差”的話,那為什么交易所與高層還要推出創業板、科創板以及北交所呢?這三個板塊不就是小盤股的聚集地嗎?尤其是北交所被稱為是“小巨人”的搖籃,如果不允許“炒小”的話,這三個板塊是不是應該關掉呢?
而且如何不允許或不鼓勵“炒小炒差”的話,那么深交所又為什么弄來那么多的小盤股與差股在交易所掛牌上市呢?一方面弄來那么多的小盤股與差股在交易所掛牌上市,另一方面又不允許“炒小炒差”,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如果不允許或不鼓勵“炒小炒差”的話,交易所是不是應該給小盤股和差股一個出路,讓這些公司都來回購注銷,讓這些公司從此退出股市呢?讓A股市場成為銀行股的市場,成為少數藍籌股的市場,如此一來,A股市場又如何支持新質生產力企業上市融資呢?
不僅如此,盡管深交所希望通過抑制“炒小炒新”的方式來引導投資者去炒作藍籌股,但就炒作藍籌股而言,同樣有可能是好心辦壞事。畢竟目前一些白馬藍籌股的股價并不低,四大國有銀行股的股價更是一再創出歷史新高。投資者此時選擇白馬藍籌股時機是否合適呢?畢竟在A股市場的歷史上,中石油的股價曾炒高到48元,貴州茅臺的股價曾炒高到2627元,那些高位買進藍籌股的行為同樣不是理性投資,這樣的投資者同樣需要面對巨大的投資風險。
所以,作為交易所來說,需要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投資者是“炒小炒差”還是炒作藍籌股,交易所都需要尊重投資者自身的選擇。只要這種交易行為不構成違法違規,沒有涉及到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交易所就不應該人為干預,對市場指指點點。當然,就投資者本身來說,不論是“炒小炒差”還是炒作藍籌股,都需要注意市場的炒作風險,讓自己盡量遠離風險,做一個成熟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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