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朝統治時期,我國漢中以南、三峽以西存在著一個以四川廣漢三星堆為中心的神權、王權高度結合的古國,根據考古學“小地名”命名規則,便以發現地“三星堆”來命名這處古國遺址。
根據考古發掘報告顯示,三星堆文化橫跨新石器時代至夏商周三朝,前后延續2000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三星堆文化的青銅時代(三星堆二期、三期文化),也就是出土大量神樹、縱目人面具的文明階段,絕對年代約相當于中原地區的夏末至商末。
換言之,三星堆文化最輝煌和強盛的那500余年里,剛好經歷了商朝的崛起到滅亡。而在商朝滅亡的同時,三星堆也走向了衰亡,古國內部發生了嚴重分裂,一部分人遷徙到了成都金沙,創造了十二橋文化(三星堆四期文化)。
在三星堆考古發掘之初,我們根據考古文化差異,認定三星堆是一個特色鮮明的地方區域性文化,結合自古以來廣為流傳的“蜀道難……不與秦塞通人煙”的詩句,我們形成了三星堆所在的成都平原是一個封閉區域的刻板印象。
然而,隨著考古發掘的深入,三星堆遺址出土了越來越多的帶有明顯殷商元素的青銅器,比如青銅尊、青銅罍與殷墟出土器物高度雷同,在鑄造工藝上,三星堆文明采用了與中原地區一致的“泥模塊鑄法”。不僅如此,原本流行于石峁文化和二里頭文化的牙璋、銅牌飾、陶盉也在三星堆遺址中大量出現。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理工大學地球科學學院程文斌教授等人在對商代青銅器礦料檢測分析后發現,包括殷墟遺址、鄭州商城在內的多個殷商時期遺址在內,所出土的青銅器均使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礦料來源,即含異常鉛礦料和正常鉛礦料。
其中,含異常鉛礦料經過溯源,極有可能來自四川云南交界處的MVT型Pb-Zn礦床。而就在三星堆文化消亡之后,中原王朝出土的青銅器基本不再含高放射性成因鉛。
這說明,三星堆古國曾與殷商王朝存在著長期的交流互動,并且三星堆是商王朝輸入含高放射性成因鉛銅原料的來源地。這顯然跟我們過去所認為的蜀地封閉的固有認知截然不同。
不過,商王朝的遺址中卻從未發現類似大立人、縱目面具這樣的能代表三星堆特色的典型器物,以至于我們單從殷墟的考古發掘中,很難發現商朝與三星堆文明有過交流。
那么這就出現了另外一種可能,即三星堆發現的殷商元素的青銅器,不一定是與商朝直接交流互動的結果,也可能是通過長江中下游的殷商內服(如湖北盤龍城)諸侯國間接實現的。
考古同樣為這種可能性提供了證據。比如三星堆的青銅頭像與湖北石家河文化玉雕人頭像存在明顯的淵源;江西新干大洋洲商代遺址中的器物擺放與三星堆器物埋葬坑如出一轍,都是砸爛后再分層擺放,青銅器表面或涂抹朱砂或包裹織物,與殷墟迥異。
所以,考古所呈現的三星堆與商朝的關系,是前后矛盾的。
同樣值得關注的還有甲骨文中關于“蜀商”關系的記錄。研究顯示,甲骨文中關于“蜀商”關系的內容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戰爭。即商王“登人征蜀”“伐蜀”,另一類則是友好。商王“至蜀”、占卜蜀地能否豐收,還有蜀人擔任商王御手,向商王朝貢獻300射手。
從甲骨卜辭來看,這里的“蜀”與商朝并不是方國與共主的關系,二者是忽戰忽和,所以卜辭只稱“蜀”,卻不像其他政權那樣被稱作“蜀方”。
那么甲骨文中的“蜀”究竟是不是當時的三星堆文明呢?三星堆跟商朝到底又是什么樣的關系呢?
在殷商鼎革之際,周武王曾發表了著名的戰前演說《牧誓》:“逖矣,西土之人……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這段誓詞清楚地表明,地處殷商西邊的國家聯合起來共同出兵討伐商朝,而蜀正是位列第二的聯軍。《華陽國志》曾言:“周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
1959年,四川彭縣曾出土了13件兵器和8件銅容器,其中覃父癸觶、牧正父已觶被認為屬于商器。考古泰斗徐中舒先生研究后認為:“此銅器群中雜有殷代遺物,而此諸殷器又不屬于同一氏族同一年輩之物,則此諸殷器必為戰利品,或為周王頒賜的擄獲物,這正是蜀人參加伐殷之役最直接有力的物證。”
同樣,考古工作者在陜西寶雞周原遺址中發現了一個自稱是“弓魚”的西周早期伯爵諸侯國,雖然史書對這個周天子臥榻之側的諸侯國沒有任何記載,但考古卻顯示這個魚國的地位非常高,可以與井國(周王室直系諸侯)的姬姓女子聯姻。
但“弓魚”國的出土物卻顯示,這個諸侯國并非傳承自殷周中原文化,它的族徽是弓箭和魚,這不禁讓人聯想到三星堆遺址一號坑內出土金杖上以弓箭射魚的平雕圖案,除此之外,其他地方從未發現過類似的圖騰族徽。
此外,弓魚國墓地出土的“鴨首”形銅旄與三星堆器物坑的飾“魚鳧”紋金杖同樣高度相似。所使用的三角援戈也是典型的蜀地兵器。
這似乎表明了兩點:一是商末周初時“蜀”與三星堆所處的地理位置成都平原是可以畫等號的;二是弓魚國的地位顯赫,應當是參與了武王伐紂后,因戰功授封天子腳下。
按照這個思路,我們似乎做出這樣一個推測:三星堆文明曾與商王朝有過長期的交流往來,到商朝末期時,因某種原因,三星堆人參與了西周對商朝的戰爭,就在北上的三星堆后裔在周原建立“弓魚”國的同時,另一支三星堆后裔卻選擇從廣漢遷徙到成都。
而前者變成了王權至上的西周諸侯國,后者卻依然是一個極度崇拜祭祀的神權國度,留下了著名的金沙遺址。原本輝煌的神權王權合二為一的三星堆文明,也就此走向分裂和消亡。
但是,讓人困惑的情況出現了。
就在牧野之戰勝利之后,周武王下令“庚子,陳本命伐宕、百韋,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乙巳,陳本命新荒(自)蜀、宕至”。
庚子伐蜀,乙巳自蜀至,西周大軍用六天時間消滅了一個叫“蜀”的抵抗勢力。顯然,如此短的時間,西周大軍所滅的“蜀”絕不可能是四川或陜南的蜀,更不可能是參與了伐紂聯軍的“蜀”。
同樣的情況在甲骨文中也出現了。張弛博士對甲骨文中部分出現“至蜀”情況的卜辭按甲子順序進行了排列,發現商王占卜派人去蜀地的間隔時間是10天。
這表明,這里的“蜀”距離殷商王都安陽單程是5天,表明在殷商內服區域內,也有一個叫“蜀”的地方,并且這個“蜀”是地名而非國名。
此外,考古專家胡厚宣、鄭杰祥、杜勇等經過考證,認為山東泰安、山東汶上、陜西商縣、河南長葛以及安徽巢湖一帶在古代都曾被稱做“蜀”。《左傳》也曾有過“冬,楚師、鄭師侵衛。十有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的記載,說明蜀地距離衛國不遠。
如果我們結合“黃帝居軒轅之丘……生二子……其二曰昌意……昌意娶蜀山氏女”以及“禹生石紐”、“禹出西羌”、的傳說,一個可能性呼之欲出:“蜀”作為地理名詞,是隨著某個族群的遷徙而在各地播遷的。
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并非孤例。比如冀最早是指河內,后來成為河北的簡稱。陜西關中和河南南陽都曾有“申”國,虢國原本在陜州,遷徙到河南三門峽后仍自稱虢。楚國歷史上多次遷都,但都城卻都稱之為“郢”。
可見,蜀如果最早在山東一帶,后隨著族群遷徙先后播遷河南、四川甚至安徽、江淮一帶,那么在文獻記載中同時出現蜀與周聯合伐商、而周武王又下令伐蜀的“矛盾”也就得到了合理解釋。
巧合的是,歷史上出現蜀名的地方,剛好與夏朝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夏朝都邑的變遷范圍涵蓋了山東、河南、晉南多地,最終夏桀的逃亡地則在南巢(今安徽巢湖)。
這些地方也同樣是二里頭文化的影響和輻射范圍。而三星堆文明青銅文明的源頭之一,就有鮮明的二里頭文化因素。所以,三星堆文明的族群中,既有來自西北馬家窯文化族群,也有自東方而來的夏族群。
如果我們將“蜀”和“夏”進行某種程度的關聯,那么我們會赫然發現,輾轉于山東、河南多地的夏王朝,最后的遺民落腳地,可能就是成都平原。這或許是三星堆與商王朝復雜關系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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