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河海大學上海校友會2025年會暨迎新生大會成功舉辦,原三峽集團上海總部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石小強會長開場致辭,河海大學校長鄭金海教授為大會發表“凝心聚力,共創未來”的精彩演講。
采埃孚亞太區銷售及客戶發展高級副總裁許歡平、無錫微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魏振南、上海華融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琳琳、原海南省水務廳廳長王強等多位嘉賓校友發表了專業演講。
周月萍和周蘭萍律師應邀參加大會并發表了專題演講。
周月萍律師用2024年3個關鍵詞:健康、快樂、仲裁為切入點,引出“仲裁與訴訟的差異及如何選擇仲裁”的分享主題。周律師講述了時隔多年重拾騎行運動保持身體的健康,在參與女性領導力課程,學習MBTI的過程中獲得精神的快樂,并將積極的生活態度融入到仲裁工作中。
周律師用“江、河、海、陸”為代號講述了仲裁案例的故事,詳細比較了仲裁與訴訟的相同性和差異性,闡述了仲裁和訴訟的選擇范圍、流程、以及各自的優劣點。周律師介紹仲裁具有保密性、專家斷案、服務意識強、高效解決糾紛以及裁決能夠在國際范圍內獲得承認和執行,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等優勢。周律師指出仲裁允許當事人自行選擇仲裁員、開庭語言、仲裁地和適用法律,講解了如何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仲裁機構和仲裁員的選擇,強調選擇時應考慮仲裁機構的專業和服務及雙方的接受度,選定邊席仲裁員時需了解仲裁員的專業、代表的立場,關于首席/獨任仲裁員可以約定國籍地點、專業、除外條件等。
最后,周律師表示希望可以達到“無訟、無仲、和解、和諧”的最高境界,在下一次校友會時有機會回到學校騎行,重溫上學時的回憶與風景。
周蘭萍律師以“堅持系統觀念助力可持續發展”為主題進行分享,講述了與周月萍律師的律界姐妹花的故事,團隊為助力企業轉型發展和政府公共服務提質增效,在專業化探索、投融資創新、政企合作等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并列舉了近期團隊助力上海軌道交通市域線機場聯絡線工程開通運營、助力華安外高橋倉儲物流REIT項目成功上市以及助力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投資蘇州吳江區環太湖生態治理和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的成功案例。周律師提到面對城市建設方式由增量向存量的轉變,律師需要具備專業復合背景,以滿足客戶的多元化需求。
周律師分享了對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的“堅持系統觀念”的理解,并結合彈性思維的系統性、閾值、容錯性、靈活性和多主體參與性等五大核心內容,闡述了彈性思維是理解和應對復雜系統變化的關鍵,是系統觀念的核心內涵。
周律師以瑞典克里斯蒂安斯塔德·溫特瑞克濕地案為例,分析了領導能力在構建系統適應能力和轉換能力中的關鍵作用,以及堅持開放式創新對于提升系統彈性的重要貢獻。此外,周律師還分享了自身在人口老齡化與可持續發展視角下的領導力實踐探索。系統觀念和領導力的結合,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全新視角,以應對復雜多變挑戰,推動可持續發展,在氣候變化和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這種融合顯得尤為重要。
周律師介紹了其聯合愛(AI)照護和影響力創新工場等養老科技、影響力投資、健康科技、可持續消費、金融、城市更新、跨境電商供應鏈以及ESG領域的多家單位成立的長三角投資女性聯盟,致力于打造一個以長三角地區為核心,輻射全國乃至全球的女性友好生態平臺,通過促進女性在經濟領域的參與和領導,實現性別平等和女性賦權,并將支持女性創業、提升女性領導力以及促進可持續發展等作為聯盟使命。
最后,周律師倡議共建多元包容開放的社會-生態系統,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河海大學是一所擁有109年辦學歷史,以水利為特色,工科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211工程”重點建設、“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以及經國家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百余年來,學校在治水興邦的奮斗歷程中發展壯大,被譽為“水利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搖籃和水利科技創新的重要基地”。學校在南京市、常州市設有西康路校區、江寧校區和常州校區。
河海大學源于1915年由近代著名愛國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創辦的河海工程專門學校,是中國第一所培養水利人才的高等學府,開創了中國水利高等教育的先河。張聞天、沈澤民等無產階級革命家曾在河海求學,并從這里走上革命道路。1924年與東南大學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學,1927年并入第四中山大學土木工程系(后歷經江蘇大學工學院土木系、中央大學工學院水利組、中央大學水利系、南京大學水利系等多次更名)。1952年,南京大學水利系與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等高校的水利系科以及華東水利專科學校組建華東水利學院,錢正英為首任院長。1960年,學校被中共中央認定為全國重點高校。1985年恢復傳統校名“河海大學”,鄧小平同志題寫了校名。
周月萍、周蘭萍律師團隊始終致力于分享工程和項目投融資、訴訟仲裁案例有關知識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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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月萍律師,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杭州仲裁委員會、南京仲裁委員會等機構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工程法律評審專家,連續多年獲評國際權威爭議解決法律評級機構Benchmark Litigation建設工程領域“爭議解決之星”。
周蘭萍律師,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杭州仲裁委員會、南京仲裁委員會等機構仲裁員,生態環境部EOD試點項目評審專家,政協浦東新區六屆、七屆委員,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
周月萍、周蘭萍律師憑借在專業領域豐富的實戰經驗、客戶及同業的廣泛好評,連續多年在“建設工程”“項目與基礎設施”及相關的爭議解決領域榮獲重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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