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今天給大家講的案件兇手非常惡劣,作案的時候,會把受害人的腸子從陰道里扯出來。
這個兇手叫喬建國,很多網友稱他為“中國版開膛手杰克”。
因為案件太過惡劣,我曾跟朋友聊起過這個案子,朋友隨口說,如此兇殘,這兇手的墳頭草只怕都很高了吧。
然而,并非如此,喬建國在經歷過三次開庭后,由死刑改判為死緩,后又經過多次減刑,將在幾年后出獄。
一開始查到判決結果的時候,我很詫異,這么嚴重的罪行和這么惡劣的社會影響,怎么會由死刑改判死緩?
隨后我查了新聞報道,原來甘肅省高院后來改判是因為這兩起案件都證據不足。
案中關于掏腸殺人的事實,只有喬建國的供述,并沒有直接證據指證,而喬建國也在上訴中推翻了之前的供述。
這也讓我更加好奇,當年到底發生了什么?下面讓我們把目光聚焦到當年那起聞所未聞的恐怖案件吧。
花季少女,腸子套頭
19歲的琳子(化名)是張掖市甘州區堿灘鎮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姑娘,由于家庭經濟困難,她來到甘州區一家電專賣店打工,租住在甘州區西關三社的某民房內。
2004年8月17日晚,人們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發現一名嚴重受傷死亡的年輕女子,傷者被歹徒從下身殘忍地將小腸全部拽出,纏在脖子上,整個案發現場和傷害程度慘不忍睹。
人們報案后,經過警方查證,死者正是琳子。而手段殘忍的掏腸“魔鬼”作案后早已逃之夭夭。
這是第一起掏腸慘案,沒過多久,兇手又以同樣的手法殘忍的傷害了另外一名少女。
掏腸慘案 再次發生
現年17歲的小花(化名),家住甘州區大滿鄉平順村。
2004年9月初,小花到同村人明某開在甘州區東街的牛肉面館打工。
9月20日凌晨零時30分許,勞累了一天的小花和老板明某正在面館休息,突然她感到內急,于是起床到面館外面上廁所。
漆黑的夜晚,像一只吃人的怪獸,小花并不知道她已經被掏腸惡魔跟蹤。
突然,小花被人用手和繩子從脖子上勒暈,像死去的琳子一樣,她的小腸被惡魔從下身瘋狂拽出……
掏腸的疼痛讓小花發出了凄厲的慘叫,正在等待小花回來的面館老板明某,聽到小花的慘叫后,趕緊跑出面館到廁所尋找小花。
但是她并沒有看見小花的蹤影,明某急得大聲呼喊小花的名字,被小花的慘叫聲驚醒的鄰居們也紛紛跑出來和明某一起尋找小花。
沒過多久,在面館背后的一個樓道里,人們發現了奄奄一息的小花。
明某見狀,趕緊上前攙扶小花,接觸中她感覺到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覺,低頭一看竟然是一堆腸子。
明某嚇得魂不附體,著急忙慌的撥打了“110”和“120”,小花被迅速趕來的民警和醫護人員緊急送往張掖市人民醫院搶救。
小花被送到醫院的當天晚上,醫院就對她進行了急救手術。
當時,經過檢查發現,小花“大網膜”和小腸全部在下身里掉著,不僅小腸斷裂成五六截,小腸“系膜”的損傷十分嚴重,就連沒有斷裂的小腸“漿膜層”也被全部拽落,整個小腸斷裂壞死達2米多,剩余的已經不到1米。
根據臨床判斷,小花的小腸是被人用手從下身直接拽出的,而根據案發前后不到10分鐘的時間判斷,作案兇手很可能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作案人不僅十分準確地找到了“從下身進入腹腔的薄弱點”,而且還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了傷害要件。
小花的小腸和陰道內多處受到了嚴重傷害。兇手的殘忍和泯滅人性簡直比“魔鬼”還可怕。
兩起慘絕人寰的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震動,也引起了甘肅省公安廳和國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一位副部長從網上看到這一消息后,當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當地警方迅速破案、嚴懲兇手。
辦案人員在近50天的偵查中,先后走訪住戶563戶,排查出租房屋362間、流動暫住人口742人,盤問嫌疑人員173名,做筆錄2000多頁,最終將作案嫌疑人確定為家住甘州區東湖小區某家屬樓的喬建國。
喬建國其人
喬建國,男,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州區,身高1.82米,有吸毒、酗酒、盜竊的經歷,初中文化程度。
在家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喬建國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們的寵愛,他脾氣暴躁、好吃懶做,經常酒后在社會上尋釁滋事、打架斗毆。
1989年因盜竊被判六年半有期徒刑,1994年被減刑一年提前釋放。
被釋放后,喬建國仍然不思悔改,仍然酗酒、鬧事、盜竊,后因吸食毒品2次被勞教強制戒毒,今年3月14日被釋放回家。
因為喬建國是有前科的累犯,又有吸毒的歷史,如何有效的抓捕他,成了警方的一大難題。
三套方案抓捕“掏腸惡魔”
為了確保抓捕喬建國的行動萬無一失,警方制定了三套抓捕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智取”,警方將根據喬建國有過吸毒歷史的情況,決定以做“尿檢”為由,對他進行“智取”。
第二套方案是“勸降”,警方準備以政策攻心和讓他家人進行勸解的方式,讓喬建國自己從家里走出來。
第三套方案是“強攻”,警方準備在前兩套方案都不能奏效的情況下,以“強攻”的方式對他進行抓捕,并在包圍喬建國的同時,進行了專門的“強攻”演練。
后來,由于喬建國以“跳樓自殺”相威脅,且由于他家住七樓,為了防止意外情況發生,警方沒有采取“強攻”手段。
最終,警方采取了“勸降”的方式,動員喬建國的家人對他進行了長時間的規勸。
9月29日,喬建國最終自己走出家門,束手就擒。
抓捕喬建國后,辦案干警對喬家進行搜查,對搜查出的物證進行技術鑒定,同時繼續在外圍尋找證人證言、提取物證,并立即對喬建國進行了審訊。
經歷過“三進宮”、累計有10年牢獄經驗的喬建國有豐富的反審訊經驗。他在審訊中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話:案子不是我做的,你們要是掌握證據就槍斃我吧!
辦案干警給他講政策、講法律、講人生、講親情、 講危害,他提出的一些要求辦案干警也盡量滿足。
最后,喬建國的心理防線終于崩潰了,于次日下午5時許向辦案警察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
審訊牽出另外三起作案未遂的犯罪事實
除了他后來拒不承認的琳子和小花的犯罪事實,還有三起作案未遂的事實。
一、2004年4月中旬,喬建國喝完酒五谷辱罵某洗頭房的女青年何某某,遭到何某某的訓斥,喬建國懷恨在心。
在4月22日凌晨,喬建國酒后竄至該洗頭房附近,發現何某某從廁所出來后,趁何某某不備,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摔倒在地后毆打,發現有行人路過,喬建國搶得何某某價值1176元的東信牌手機后逃離現場。
后來考慮到自己剛從勞教所出來,再因為這個事進去不劃算,就把手機還給了何某某,但他并沒有熄滅報復何某某的怒火。
二、2004年7月24日凌晨,喬建國酒后竄至張掖市甘州區糧貿大廈附近,將路過該處的女青年曹某誤認為是某洗頭房的何某某,便起殺人念頭。
上前用雙手掐住曹某的脖子將她摔倒在地,在欲繼續實施殺人行為時,由于曹某的呼叫和她丈夫等人及時趕到而未遂。
三、2004年8月15日晚10點左右,喬建國酒后竄至張掖市甘州區馬神廟街88號,以找人為由闖入彭某租住的房間,對彭某毆打威脅欲實施強奸,由于房主及時報警而未遂,喬建國在逃離時用手將彭某的陰部撕裂。
嫌犯邊殺人邊戀愛,案后恐懼喝酒壯膽
喬建國為什么要這樣做,是他心理變態,還是他另有企圖呢?
喬建國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動機時說,他坐過3次牢,出來以后被別人看不起,他痛恨社會。
所以常常想著以殘忍的手段報復社會,報復不愿意跟他打交道的婦女,最后他將報復的目標選擇在那些無辜的女性身上。
喬建國從勞教所釋放出來以后,4月份在某酒吧喝酒時,認識了一名女子,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并同居。
但此時的喬建國并沒有把這份幸??醋鍪亲约盒律畹拈_始,他一邊談著戀愛,一邊伺機行兇,并且還準備于近期結婚。
作案后喬建國雖然在家人面前裝得若無其事,并和自己的女友兩次上北京準備開面館,其實這些并不能掩飾他內心的恐懼和害怕被警方抓獲的緊張。
從9月20日喬建國最后一次殘害小花以后,一直躲在家里不敢出門。
當他發現自己被警察包圍以后,他難以掩飾自己內心的恐懼,整天整夜不敢睡覺。
在窺探外面動靜的同時,他將自己家中所存的6瓶半白酒全部喝光,直到最后為了證明自己“清白”,從家里走出來被警察抓獲時,他依然是滿身酒氣。
正因為如此,他給自己的家人造成的假象是,他確實沒有做過“掏腸”慘案,而他的家人至今也不相信喬建國就是“掏腸”嫌疑人。
審訊過后,即將迎來的就是備受矚目的“掏腸惡魔”喬建國的審判,因這個案件牽涉到未成年人及個人隱私等問題,張掖中院決定對該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喬建國由死刑改判為死緩后經歷多次減刑
2005年1月6日和1月7日,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兩天不公開審理了該案。
喬建國推翻前邊的供詞,拒不承認琳子和小花這兩起案件,只承認那三起作案未遂的案件。
1 月 17 日一審他被判死刑。他不服判決上訴后,甘肅省高院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005 年 8 月 18 日二審開庭,喬建國仍和一審一樣,只承認三起作案未遂的案件,12 月 28 日二審他依舊被判死刑,而他也再次上訴。
2007 年 1 月 17 日終審,決定執行死緩,因為掏腸殺人得事實只有喬建國的口供,并沒有直接證據。
之后喬建國因服刑期間認罪伏法,有悔改表現,他經歷多次減刑。
2009年5月20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將罪犯喬建國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12月18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將罪犯喬建國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改為五年。
2014年5月20日,甘肅省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罪犯喬建國在服刑期間認罪服法,確有悔改表現,作出對罪犯喬建國減去有期徒刑一年的裁定。
2018年6月20日,甘肅省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罪犯喬建國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接受改造,雖有悔改表現,但其所犯罪行嚴重,且多次犯罪,又系累犯,對其減刑應從嚴掌握。
作出對罪犯喬建國減去有期徒刑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不變的裁定(刑期自2011年12月18日起至2029年3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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