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案件的后續怎么樣了?
企業污水滲漏是否還存在?
當地居民的農田地生產情況如何?
通化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干警帶著這些問題,深入涉訴企業開展判后回訪工作,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做到案結事了,為企業化解訴訟難題尋求“司法處方”。
判后回訪的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責任公司在2023年有涉訴案件11件,是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點關注對象,2023年7月20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曾與梅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梅河口市生態環境局、梅河口市執法局共同來到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責任公司召開了調研座談,就污水管處理問題各方提出各類方案,本次回訪主要是污水管道后續處理的情況,按照最優方案執行情況。
在回訪過程中,綜合審判庭干警向涉訴企業了解生效案件后續履行情況,進行判后答疑,并結合企業涉訴具體情況,幫助企業分析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漏洞,提出風險防范的建議,進行有針對性的普法。同時,干警也認真傾聽了企業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企業的司法服務需求。
對涉訴企業進行判后回訪,既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也是堅持延伸司法服務的生動實踐。下一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將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案件為背景,深入了解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通過府院聯動為企業紓難解困,共同探索解決污染問題的方式方法,實現“生態環境有效保護+企業平穩運營+村民順利農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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