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腐敗是官場大忌,接受賄賂的官員,勢必會不斷降低自身為官的底線,從而敗壞官場的風氣。所以自打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國就從未停止過反腐倡廉。
1993年11月,一封舉報信從北京寄到了河南,副廳級的鄭州市委常委、鞏義市委書記楊振海被人舉報,在職期間貪污了12萬元。
經過相關部門的調查,最終發現證據確鑿,1996年,楊振海被判處了8年有期徒刑。
在監獄里待了8年后,這位原本深受重視的領導,徹底從天上掉落到了塵埃里。
可沒想到的是,刑滿釋放之后,楊振海竟再次開啟了人生的“第二春”。
一發不可收拾的貪污之路
1994年冬季,鞏義市一位名叫王永平的建設銀行行長,因為挪用上百萬公款賄賂上層官員,被檢察院查處。
而他的判刑并不意味著反腐活動的結束,反而代表著另一場廉政行動的開始。
這場行動最為核心的人物,便是鞏義市市委書記楊振海。
當時的楊振海不僅是副廳級干部,同時又是鄭州市委常委,其所領導的縣級市鞏義市更是全國百強縣之一,所以無論是省委還是最高檢的領導們,都格外重視此案。
在調查過程中,檢察院查證發現楊振海存在多次貪污活動。
早在1992年6月時,鞏義市米河聯營水泥廠,和附近的東竹園村村民因為用地一度產生了不小的沖突。
這場沖突,讓米河聯營水泥廠一度陷入了停工狀態中。因為該水泥廠確實是當地重要的支柱性產業之一,所以市委市政府當即派出了專員,負責調解兩方之間的矛盾。
可是東竹園村的村民過于執拗,一連調解到次年6月,該事都未能得到妥善的解決。廠里的領導和財務人員一商量,索性決定從廠里拿出數萬元,打點市委的領導。
據說當時水泥廠的代表懷里揣著2萬元,到了楊振海的辦公室。他先是將前因后果講了一遍,緊接著從兜里掏出錢,誠懇地表示自己希望楊書記能夠親自出面解決這一問題。
楊振海見狀笑了笑,一邊表示實在不需要這樣做事,一邊將錢放到了自己的抽屜里。
之后楊振海給市長孫兆清以及主管政法的副書記打了電話,要求他們抓緊時間,解決水泥廠面臨的問題,讓該廠迅速恢復工作。
這個電話打了以后,果然出現了不少領導,前來替水泥廠出面。
為了確保這些領導能夠盡心盡力,水泥廠專門負責行賄的工作人員,又根據他們職位的高低,給幾乎每個能對廠子復工的領導干部都進行了行賄。
有了這個證據后,檢察院立即將楊振海控制了起來,并進行后續調查。因為工作人員們相信,楊振海能夠如此熟稔地將水泥廠的錢收起來,說明一定還有相似的經歷。
果不其然,在后續對楊振海的調查中,他因為受不住高壓問詢,承認自己在此之前,就已經從本市兩位領導和兩個企業負責人手里陸續拿到了數萬元資金。
除了這些錢以外,楊振海還借助替別人辦事的契機,收了包括彩電和金戒指在內的禮品。
而楊振海的妻子,明知道丈夫所做的一切違法違規,但她不僅絲毫不勸阻,還幫著丈夫一起攬錢,甚至在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上門收取贓款時,她都舍不得把這些錢交出來。
從廳級干部到階下囚
1994年7月1日,楊振海在一眾媒體的跟隨下接受了提審,但讓眾人有些無奈的是,他或許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已經認清了自己目前面臨的情況,所以想方設法用文字游戲給自己開脫。
比如在講到水泥廠工作人員受賄時,楊振海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說法。反而表明當時水泥廠派人給他行賄5000元,但他直接拒絕了。
但當再次面臨檢察院的專業人員問詢時,楊振海卻怎么也想不出應對的話術。
百般無奈之下,楊振海只得痛哭流涕,承認自己說了謊,目的就是希望借用這種態度,得到人民的原諒。
1996年,楊振海再次站到了審判庭內,當天來了不少群眾來圍觀。他們想知道,像這樣的領導,將會受到怎樣的審判。
當天在審判庭上,楊振海不知又出于什么原因,將檢察院列出的罪責一一反駁,甚至將貪污受賄所得的資金,說成是業務費用或是資助自家兒子讀書的費用。
同時就連之前承認自己受賄的工作人員,也在審判庭表示自己從未受賄過。
這讓原本結果了然的案情反而迷霧重重,群眾們看著楊振海涕泗橫流的樣子,開始思考他是否真是個貪污犯。
不過不管他們如何狡辯,證據擺在眼前,就絕對不會冤枉了一干人等。
在法庭宣判時,因為市長和副市長認錯態度良好,且愿意返還贓款,于是酌情減少了他們的監禁時長。
而楊振海則最終被判處了8年有期徒刑,后因在監獄表現良好,他于2004年2月被提前釋放。
出獄以后,妻子希望楊振海能夠承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就勸他不如去找找在任的市委領導,拜托對方將自己安排到技術學院當老師。畢竟楊振海當官以前,曾經在冶煉廠當過工程師,完全有經驗和資歷。
兒子見楊振海不愿意,也曾經建議他,實在不行就應聘到鋼鐵公司上班,也算是專業對口。
或許是在監獄里待久了,楊振海并不想接觸人。他最終選擇成立了一個廢品收購站,靠撿廢品收廢品掙錢。
或許是因為真的極有眼光,楊振海真的靠著這門生意,實現了年入十二萬多。
但這門生意僅做了一年,因為在一年后,楊振海被一家工廠看中,廠長親自應聘他去做負責生產和技術升級的副廠長。就此楊振海也算獲得了一條新生路。
8年的蹉跎時光,足以讓楊振海改過自新,當年的一時糊涂,不僅讓他丟了大好前程,更是辜負了組織和群眾的信任,而這些又豈是12萬能換來的?
北青網:2016-01-31:貪官出獄后開啟第二春 有人轉戰商界年入200萬
央視新聞移動網:2018-06-01:落馬官員出獄:有人收壓驚費再進宮,有人遠離喧囂辦養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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