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公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詳情,新措施將由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具體優化內容
1.符合凈資產規定
1.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凈值的凈資產或凈資本;
2. 于計算凈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凈資產或凈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2.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獲許投資資產
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合資格私人公司是指由申請人全資擁有并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的控股公司,并以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形式成立,而該公司須由《稅務條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條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
與家辦產生協同效應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今日公布的多項優化措施,不但放寬了有關凈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而且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相信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也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發展。
香港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則說,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于首十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于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深信優化措施會令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更具吸引力,將繼續與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進一步向全球高凈值家族推廣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為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以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香港在2024年推出了全新的投資移民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滿足凈資產要求以及指定投資要求的人士,可以連同受養人一起獲得香港身份以及逗留許可,便利在香港居住生活。
本次優化生效之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對于申請者凈資產的要求是:
在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于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凈資產或凈資本。
該計劃實施僅10個月,吸引了不少高凈值人士、商界精英和創業家申請,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已超過240億港元。
1. 如果需要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建議找專業人士咨詢。
2. 如果需要從第三國身份申請、7年文案跟進服務再加投資項目的選擇,可以找相關一站式服務的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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