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
山西汾西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雙柳煤礦“11·27”事故予以統(tǒng)計核銷的公示。
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山西局關于 山西汾西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雙柳煤礦“11·27”事故予以統(tǒng)計核銷的公示
2024年11月27日,山西汾西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雙柳煤礦(以下簡稱雙柳煤礦)井下發(fā)生一起事故,1人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該礦分別向呂梁市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山西局報告了事故情況。
2024年12月16日,呂梁市安委辦接到山西汾西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對雙柳煤礦“11·27”事故進行核查的請示,12月24日,經呂梁市人民政府同意,呂梁市安委辦牽頭組織市公安局、市衛(wèi)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市總工會等部門成立雙柳煤礦“11·27”事故核查組(以下簡稱事故核查組)。事故核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尸體檢驗、調閱資料、詢問相關證人,對雙柳煤礦“11·27”事故死者死亡原因進行了核查,最終核查認定,雙柳煤礦“11·27”事故是一起主要因死者在生產作業(yè)現場突發(fā)急性心肌梗死導致全心衰竭死亡的意外事件。2024年12月31日,呂梁市人民政府對雙柳煤礦“11·27”事故提出核銷申請。
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山西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統(tǒng)計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guī)定,現對雙柳煤礦“11·27”事故予以統(tǒng)計核銷情況進行公示。
如對公示的統(tǒng)計核銷情況有異議或有意見,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國家礦山安全監(jiān)察局山西局如實反映,書面反映者須署真實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受理電話:0351-4094909、0351-4094911(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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