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彎灣
在網上看到一個問題,是一個女生提的。
她在北京上班,月入8000,最近給貓看病花了4萬塊錢,男友因此提了分手,她不知道該不該去挽留男朋友。
在這個問題下面,很多人都在挖苦、嘲諷她。
罵得最狠也是點贊最高的答案說:
“你敢說花4萬救貓,不是因為你月入8000省吃省喝,而是因為你有你男朋友。你知道你花4萬救貓,下個月也會有人管你吃喝拉撒甚至出去旅游。換成你男朋友花4萬救條狗,下個月等你養他,你早都在各個社交媒體發個遍了。”
我其實很詫異,為什么這個回答會是贊同最多的,而且還是14000人贊同。
一上來直接說女生敢花4萬救貓,是因為有男朋友給他兜底,我覺得這種猜測是毫無邏輯可言的,也不符合常識,因為如果他吃喝拉撒都有男朋友兜底,那這個男朋友掙得應該不少,不至于因為花了4萬塊救貓就要分手。
據我北漂十來年的觀察,像這種一個月掙萬兒八千的女生,男朋友差不多也就掙這個數,最多一萬多點。兩個小年輕,在北京,租著一個月房租六七千、七八千的房,養一只貓。談不上誰為誰兜底,更談不上誰養誰。
真正女的掙得很少還亂花錢、基本上靠男友養著的情況,至少在北漂、滬漂群體中是很少的。
很顯然,男朋友之所以分手,就是因為覺得女生花這么多錢救貓不值當、以后生活壓力會很大才分手的。
所以,我們還是就事論事,來回答一下幾個關鍵的問題。
1、該不該救貓?
很多人理解不了,為什么要花那么多錢去救一只貓,不就一只貓嗎,死了重新去樓下撿一只不就行了嗎?最好是直接別養,有那個錢,還不如拿來孝敬父母。
(網上很多人就是這樣,看到有人對貓貓狗狗很好,他們就能聯想到父母,也不知道是咋想的)
其實你稍作換算一下就能理解了,有人愿意花4萬去救一只貓、有人花幾千塊買一根魚竿、有人打個游戲一年都要充值好幾萬、有人去洗個腳都要花大幾百、有人買個核桃都要花幾千、有人寧愿背上幾十年的負債每個月固定償還大幾千就為了有個房子……
其實都一樣,沒有誰比誰更高級,大家干的都是同一件事——花錢滿足自己的意愿,僅此而已。
你覺得人家為沒用的東西花那么多錢是荒唐的,那你花十幾萬娶個老婆回來結果又離婚了,你花幾十萬幾百萬買個房結果負債累累不說還賣不到原來的價了,比人家花4萬救貓又強到哪兒去呢?
你會說你最起碼有了房、你享受了房,但人家享受有貓的快樂了呀。
至于貓該不該救,那是她的自由。
2、她男朋友有沒有錯?
如果貓生病了,兩個人商量著要治,無論花多少錢都治,結果發現花得太多了、受不了了而選擇分手,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但如果男的從一開始就篤定不能治、不能花錢,或者在治療的過程中發現費用太貴,跟女的商量要不放棄算了,但女的不聽,非要治——那就談不上誰有錯了,只能說兩個人三觀不同,各走各的就好。
3、女孩該不該去挽留?
這得兩說。
如果你覺得自己一意孤行要救貓,結果花費太多,不堪重負,還是認同男朋友的看法,那可以去向他解釋清楚,以后這樣的事,商量著來,你會考慮經濟承受能力。
如果你覺得自己沒錯,只是因為談了幾年的戀愛就這么突然分手了覺得受不了、很難過,也沒想好以后該怎么相處,那還是算了。
我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是因為這樣的事情其實很普遍。
貓生病了,給貓治病要花一大筆錢,治還是不治,一個覺得必須治,另外一個覺得不能治。這種事情,提煉一下就是:
現在有一件事橫亙在夫妻(或男女朋友)之間,一個愿意,一個不愿意,怎么辦?
比如,今年過年,男的想回自己父母家,而且女的也得跟著一塊兒去;女的正好反過來,她覺得該去她父母家,夫妻一起去;
又比如,老婆的弟弟最近遇到困難了,要向姐姐和姐夫借20萬,老婆愿意借,老公不愿意;
再比如,女的想要去旅游,但男的覺得很累不想去。
這種事之所以很難,也很容易影響夫妻關系,就是因為每人各有50%的投票權,而且紛爭巨大,很難調和,誰也沒有一票通過或者一票否決的權力。
面對這種事,該怎么辦呢?
有哪位大神出來說說,遇到這種二虎相爭的局面,該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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