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搶直接花。23日,洛報融媒記者從洛陽市商務局獲悉,為全力沖刺一季度經濟“開門紅”,24日10時,洛陽市將開始發放第一期新春商貿消費券。符合滿減標準的,消費者登錄云閃付平臺“出示付款碼”支付結算,即可享受立減。
據悉,本次消費券分為新春購物消費券和新春餐飲消費券2個類別,分別投入財政資金200萬元,活動分為兩期,所有在洛人員(包括外地在洛人員)均可使用。
■使用時間
第一期:活動時間自1月24日至2月2日,每日10:00至23:00;
第二期: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使用方式
通過“云閃付App”搜索“洛陽新春消費券”或“洛陽消費券”,點擊進入活動頁面即可查詢活動當日剩余消費券數量。在有消費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滿減標準的,點擊“出示付款碼”支付結算,即可享受立減。如同時滿足多個滿減優惠標準,按最高優惠進行滿減。
■發放數額及使用標準
第一期:發放新春購物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各100萬元。
1.新春購物消費分為20元、50元、100元等3種面額,可用于年貨、衣物等各類購物消費;
2.新春餐飲消費券分為20元、50元、100元等3種面額,可用于年夜飯、團圓飯等各類餐飲消費;
3.核銷期內購物和餐飲消費券每日均勻發放;
4.活動時間內,到參與活動商家消費滿100元可減20元、滿200元可減50元、滿400元可減100元。
第二期:視第一期核銷情況適時調整。
■使用范圍
市范圍內參與活動門店均可使用,第一批參與門店詳細名單附后,消費者可登錄云閃付平臺活動頁面查詢參與活動門店信息(陸續更新中)。
■使用規則
1.所有在洛人員(包括外地來洛人員)均可申領,每人每期購物、餐飲消費券分別只能使用一次;
2.消費券可在洛陽市域內參與活動的零售、餐飲等消費場景使用,參與商家由銀聯云閃付根據商家在平臺備案情況進行勾選,須支持消費券發放平臺付款方式。
3.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減免券疊加使用。
4.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
5.如訂單發生退款,則消費券補貼金額原路返還。
6.消費券不可用于充值、預存等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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