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汽車消費市場活力,助力經濟持續向上向好發展,凈月高新區擬投入200萬元,疊加長春市汽車消費劵發放計劃,以汽車促銷為支點,撬動區域消費大升級,為確保此項活動順利開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25年6月7日-6月30日。
活動期間如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二、補貼對象
活動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
三、補貼條件
1.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名單詳見附件2),購買5萬元及以上乘用車、微型或輕型貨車(含新能源車、混合動力車),不包括營運車輛和二手車。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人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后可獲得消費券紅包。
3.申請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日期為準,發票日期需在2025年6月7日(含)-6月30日(含)之間。申請名額先到先得,以消費者提交合格的申報材料時間為序,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5.此次補貼活動可以與汽車以舊換新活動或者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活動疊加享受(二選一,需要同時滿足相關活動的標準要求)。
四、消費券標準
消費券以“云閃付APP”紅包的形式發放,按購車發票金額分為三檔,具體標準如下。
五、申領方式
1.消費者申報
(1)消費者在手機等電子設備上下載“云閃付APP”并使用購車者本人手機號碼、身份信息完成注冊。
(2)進入“云閃付APP”首頁,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車補貼”。
(3)選擇“2025年凈月高新區“暢行春城·惠購凈月”汽車促消費活動”,進入后點擊“授權登錄”,同意授權申請。
(4)按照提示準確、清晰上傳以下材料:
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銷售方名稱需與附件2的企業名稱一致)。
②購車人身份證(人像面、國徽面)。
③機動車登記證書(綠本的第一頁和第二頁)。
④銀聯商務POS機購車刷卡小票
2.審核發放時間
2025年8月31日前。
3.消費券領取
①在審核通過后,“云閃付APP”會顯示“復審通過”,消費券按批次發放至消費者本人“云閃付APP”紅包內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費者收到消費券到賬短信通知后,可查詢本人“云閃付APP”-“我的”- “紅包”- “專享紅包”。
六、溫馨提示
1.活動期間,每位消費者只可申報其名下一輛汽車的消費券紅包(同一設備、同一注冊手機號、同一身份證號或者同一APP賬號等任一條件,均視為同一用戶,用戶需使用本人的電子設備、APP賬號親自申報)。
2.如因上傳圖片不清晰、資料上傳不全等原因,云閃付平臺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請人可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補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3.如因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且遇名額使用完畢的情況,相應名額將不予保留;如消費者上傳虛假材料占用名額(例如為搶占名額上傳其他人的證件材料),將取消參與資格;發現商家有違規作弊行為的,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4.請廣大消費者配合商家共同維護好現場秩序。
銀聯商務客服電話:95534
附件1
云閃付紅包使用說明
1.云閃付紅包不受使用地域限制,任何銀聯合作的線下商家均可使用。云閃付紅包限于2029年12月31日前使用,逾期失效。
2.用戶獲取購車消費券紅包后,可在銀聯合作商戶進行刷卡或掃碼交易(交易時所使用62開頭銀行卡需綁定云閃付賬戶)。
3.用戶在支付前需打開手機后臺GPS定位。
4.在使用定向紅包抵扣訂單金額時,需確保云閃付APP - “我的”-“設置”-“支付設置”-“紅包/積分使用設置”-“使用紅包抵扣”已開啟。配套消費券紅包可拆分多次使用,每次消費定向紅包時,用戶需額外支付銀行卡內0.01元。例:如支付10元的交易,用戶銀行卡需扣款0.01元,剩余的9.99元可用紅包進行抵扣。
5.由于用戶電子設備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閃付綁定銀行卡余額不足、卡片掛失、換卡等自身原因可能導致無法使用定向紅包。
6.當用戶在交易時使用紅包抵扣,如發生撤銷、退貨等反向操作,用戶實際支付金額原路退回至原支付銀行卡,定向紅包退還至用戶。如發生部分退貨,則按比例退還用戶實際支付金額。
附件2
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名單
來源:凈月高新區商務局
初審:潘玉嬌
復審:魏興瑤
終審: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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