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然
年味漸濃,執行不停,1月22日,常州法院開展春節前第二次集中執行行動,重點攻堅一批涉民生小標的案件,盡“執”責,用“真金白銀”為人民群眾送上實實在在的新年禮物。
此次集中執行行動共出動警車51輛,干警195人次,涉及案件113件,拘留13人,拘傳29人,搜查1處,強制騰空1處,交付房屋1處;執行完畢案件22件,執行和解23件,執行到位286.08萬元。
常州中院執行局終本管理組在本次執行活動中接到一起終本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舉報電話,申請執行人稱在江陰發現了被執行人萬某行蹤。執行干警立即出動,半小時內緊急趕到江陰并依法傳喚被執行人萬某。經執行干警多次法律釋明、督促,申請執行人也表示可以分期履行,但萬某仍拒絕履行,亦不提出任何還款方案。因萬某未申報財產且拒絕履行,常州中院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溧陽法院在執行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多次尋找被執行人趙某下落均未找到。臨近春節,執行干警再次突擊查找,成功找到趙某,但因其年紀大,只會講方言,難以溝通。執行干警幾經周折,找到被執行人趙某朋友的電話,并通過其朋友聯系到了趙某家人,趙某家人得知情況后委托其朋友至溧陽法院代為履行7萬余元,剩余款項雙方當事人表示另行協商處理。
常州經開法院在執行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拒絕騰空交付租賃場地給申請執行人。在本次執行活動中,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及實際占用人進行耐心勸解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執行人及實際占用人最終自行將場內物品搬離,租賃場地順利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天寧法院在執行一起勞務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在面臨即將被拘留的壓力下,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溝通,最終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新北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成功找到被執行人,面對被執行人的拖延態度,執行法官詳細闡明了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迫于法律的威嚴,被執行人當場支付了首期款項20000元,并承諾剩余欠款于今年2月全部結清。
金壇法院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執行干警接到舉報電話迅速組織警力對被執行人王某進行拘傳,后被執行人王某主動履行20000元,剩余款項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鐘樓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成功查找到被執行人閆某某,在送拘的壓力下,閆某某電話聯系其親屬朋友,歷經4個半小時后終于湊齊8200元案款,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武進法院在執行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中,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成功將被執行人拘傳。在面臨可能被采取拘留措施的壓力下,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先行籌付了4000元。
供稿:執行局 韋學磊
編輯:張 瀾
審定:張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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