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婚禮條約”,嚇人!
原創 李萬卿
這個春節,“周口婚禮條約”刷屏了。
“周口婚禮條約”,簡稱“周口條約”。
“周口條約”雖非“喪權辱國”、但也可以“喪盡家產”“喪盡顏面”“喪掉幾代人的積蓄”。
“周口條約”沒有統一格式,但“條款”基本一致,歸納如下:
第一,明碼標價:訂婚8.8萬元,彩禮18.8萬元,三金4.8-6.8萬元,改口費8800元......加上上車禮、下車禮等雜七雜八小項目,共計38.8萬元。
這個“價格”,可加可減,但“減”的概率非常小。
特別說明一點,如果誰家的男孩考上了好大學,在外地混得風生水起,此條款不適用。
第二,縣城或者市區要有房,要寫女方名字,最好全款。如果不是全款,房貸由男方一家人還。
第三,小汽車是標配,不低于15萬元。
特別“優秀”的女孩,可能會指定品牌,另議價格。
第四,訂婚小卡車必須裝得滿滿當當,煙酒、飲料、方便面、火腿腸、肉蛋奶......價值3--5萬。
用途是,方便女方家里分給身邊的親戚和朋友。
有人形容,現場像“賑災”。這話雖糙,卻一針見血。
第五,訂婚大約一個月到一年后準備婚禮,結婚前男方要去女方家3趟,分別叫“要媳婦”“送好(結婚的具體時間)”“商量事”,每次都要有禮有錢。
第六,女方家如果有一個弟弟,男方需要提前給小舅子準備好彩禮錢。
這是“買一送一”、還是“買一賠一”?
第七,男方家里是兩個男孩的,彩禮要額外加錢。
疑似提前分割男方家產。
還有第八、第九…...請知情者、經歷者補充。
一條條、一款款、一筆筆算下來,讓人驚訝萬分:周口的“男方”,家家都是“錢多多”。
你不“錢多多”,孩子只能打光棍,
所以,必須打腫臉充胖子,必須硬充“錢多多”。
你不假裝有錢,咋好意思在給孩子娶媳婦時“經濟對決”?
這僅僅是“周口條約”。
另外,與周口相鄰的商丘,也不甘落后,出現了“商丘事變”。鄰省安徽的阜陽,還流行“阜陽賠款”......
“商丘事變”與“阜陽賠款”,都與“周口條約”差不多。
婚姻,儼然成了一場明碼標價的買賣,甚至“買”得比房地產交易還更講究細節。
難怪有人說:窮到只剩彩禮了。
彩禮,為什么如此之高?
答案有多個:互相攀比,賣女撈錢,惡俗陋俗,媒婆哄抬彩禮價格......
結果呢?男方女方都成了這場彩禮游戲中的輸家。女方輸了女兒的幸福,男方輸了全家的未來,最終幸福感“破產”,只剩下沉重的債務和無盡的爭吵。
彩禮,起于中國古代婚俗,又稱訂親財禮、聘禮、聘財等。
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彩禮由祝福變成了負擔,甚至成為買賣婚姻的遮羞布,更宣揚著虛榮、攀比、不信任的價值觀。
近年來,天價彩禮愈演愈烈,掏空了不少家庭多年的積蓄。
打油詩曰:“好不容易攢點錢,娶個媳婦全抖完。一次花了幾十萬,酸甜苦辣真難言,外債不知何時還。”
惡性循環之下的天價彩禮,異化了鄉風民俗,腐蝕了村民原本質樸的價值觀和金錢觀。
為遏制天價彩禮,多地政府出臺指導標準,規定彩禮總數上限,但輿論褒貶不一。
我想啊,治理天價彩禮,是不是該抓住基層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讓黨員領導干部在移風易俗的過程中發揮表率作用。率先對黨員干部及其子女婚嫁中畸高的彩禮進行約束,讓他們身先士卒,對“天價彩禮”說不;對于違規大操大辦的黨員領導干部,可從黨紀政紀上給予嚴肅處理。
相信,各地有關方面能夠主動作為,多措并舉,多管齊下,一定能破解天價彩禮死循環。
大家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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