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35歲的藍亮亮,成為了老百姓茶余飯后的熱門談資。
說起來,他真的挺優秀。先后擔任過廣西來賓市忻城縣委辦綜合股股長,團縣委副書記,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干部局局長等職務。
去年的5月,忻城縣委組織部發布任前公示,藍亮亮擬任縣直單位正職。
后來,他以縣委社會工作部部長,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書記的身份參加公開活動。
按照這樣的速度,再沒有什么意外,他的前程一片大好。有意思的,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卻偏偏發生了意外。
今年的臘月二十八凌晨一點半,他被公安機關查獲。被抓的原因很簡單,酒后駕駛。
從時間上來說,各部門也都處于放假的期限。忙了一年,終于等到了能松一口氣的時候。找親朋好友喝上幾杯,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藍亮亮卻忘記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宗旨,竟然趁著酒勁,大半夜里,繼續選擇開車。
這么說吧,晚上開車,視線不是特別好。加上酒后駕車,容易犯困,對路上的意外情況,也很難做出正確判斷。很容易出大事的。
令人遺憾的是,對這些基本的常識,藍亮亮不問不顧。他的做法,也驗證了那句不作不死的說法。
誰要是說藍亮亮不知道這個道理,恐怕沒有人會相信。他內心門清的很,關鍵是,心存僥幸。
他可能認為,都大半夜了,交警也要回家睡覺,不會再有人查車了。趁著這個機會走,肯定沒啥事。
結果,他完全想錯了。正撞上警察的“槍口”上。
眾所周知,現在對酒后開車管理的相當嚴格。不管是誰,只要被逮著,警方基本不給你“找人”的機會,直接就上報,該咋辦,就咋辦。
相信不少人還記得曾經的中央電視臺主持人郎永淳。他和朋友喝酒后,為了安全,特意叫了一個代駕,送自己回家。
離家還有幾十米時,代駕的身體出現不舒服。郎永淳覺得這么遠的距離,肯定不會有問題,就自己開。沒想到,卻和另外一輛車發生剮蹭。
就這樣,郎永淳因為醉駕,被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當然,中央電視臺,他也沒辦法回去了。
和郎永淳相比較而言,藍亮亮的行為,更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甚至達到了讓人難以置信的地步。
早在2018年,他就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理。
當時怎么處理的,現在沒法說清楚,姑且不談。但可以肯定的是,并沒有對他造成太大的影響。不然的話,他也不可能再犯同樣的錯。
但這一次,跟以前不同了。沒有人再慣著他,直接把事情鬧大了。依據正常邏輯分析,他的好日子過到頭了。
還是那句話,酒可以喝,但絕不能貪杯。尤其在酒后,絕不能去摸車。不然的話,很容易落下一個不可挽回的局面。(文/孫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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