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書有一種執念,大抵是因為年少時缺書造成的。那時,家里除了教科書就是父親的幾本電工手冊,還有幾本紅旗雜志被母親剪了鞋樣并壓在席下面,去爺爺家翻騰,也就三叔上學留下的幾本會計書,還是英文的,遂放棄治療。
有段時間,特別癡迷英語學習,連奶奶藥瓶子上的說明書都被我揭下來認真研讀一番,亦不舍丟棄。更別說看到那些已經糊在墻上的老報紙了,必須認真閱讀一遍,還能有個小故事夾雜其中,惹得浮想聯翩。
這,算不算是一種熱愛?如今想來,不僅是熱愛,更是一種癡態。再想,假如沒有點滴熱愛,生命不僅是缺少亮色,更會陷入無聊無趣中不能自拔,在無聊無趣中,隨時來的新時髦都能將其俘獲,你便沉浸其中,樂不思蜀。
如果說,你的熱愛遇到了熱愛的人,就能將熱愛加倍乃至幾次方地擴展。否則,當你的熱愛并沒有遇到相同頻道的人,甚至對你的熱愛嗤之以鼻的話,你的熱愛勢必就開始打折乃是消沉了。
我有閑錢能買幾本書的時候,是在大學里。高中的時候,也是窮的很,只有當時的女友送給我的書,后來不知道遺失在何處。大學時候的買書,并不太懂正版和盜版,每每會買到盜版書也會認真閱讀,時而有幾個錯別字也并不妨礙。
先讀到了盜版書,再讀正版,卻覺得正版是盜版了,這是很神奇的遭遇。就好像孩子玩玩具車,如果玩久了,給他一個真汽車,他也會覺得真汽車是假的。真的還是假的,多年之后才懂得。正版和盜版卻傻傻分不清了,反正目的是為了閱讀,也就在所不惜。
后來,買書就成了連鎖反應。當你看一本書的時候,總會聯系到另外的。比如在閱讀《南渡北歸》的時候,總聯系到李濟的博士論文《中國民族的形成》,忍不住就下單了;在閱讀《空谷幽蘭-尋訪當代中國隱士》的時候,總會對老子的《道德經》和莊子的《莊子》深深迷戀,就這樣,你越是閱讀,越是會從閱讀之中發現新的書目,從而導致家中的書越來越多,甚至惹人厭煩。
當我的書攢到上千冊的時候,似乎要惹眾怒了。于是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周末,我將它們徹底清除了。按下了清除鍵,全部打包出售給了一個二手書商,想著弄個清凈,因為這樣才能減少點爭端,理由也是極其簡單的,閱讀并不賺錢嘛。
刻意取消的熱愛,讓生命瞬間沒了諸多顏色,殘留下來的書,倒是成了反復咀嚼的,渡邊淳一,加繆,李敖,那些響當當名頭的書,若是真的讀不下去,就應該適當放棄,沒有必要和自己較勁,讀得下去就讀,讀不下去就丟,人生苦短,書讀不完。
書的形式在變,而我的執念卻沒變,比如依舊對紙質的圖書感興趣,對閱讀電子版有天然的排斥。消失的書并沒有消失,只是以另外的形式走進了別人的世界,如果別人覺得何其有幸,那大概也相當是一種知識的傳遞了。
書籍終究是為了閱讀,而不是為了顯擺。那些買來束之高閣者,無非就是為了顯擺。這樣對書籍來說,意義全無。對個體而言,充個面子。如此熱愛,十分葉公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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