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以色列和戈蘭高地持續不斷的敵對行動造成了巨大的苦難。平民或死或傷,或被劫為人質。許多家庭失去了親人、家園,無法獲取基本必需品。沖突各方遭受的痛苦和破壞仍然令人難以承受。
自1967年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在以色列及被占領土為受沖突和暴力局勢影響的民眾提供援助。本文就委員會的工作和國際人道法的常見的部分問題進行解答。
工作方式
Q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以色列及被占領土開展哪些工作?
A
在以色列及被占領土(包括加沙、約旦河西岸在內的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以及戈蘭高地以色列占領區),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致力于開展一系列活動和項目為民眾的生活帶來切實的改變。我們探視被拘留者,幫助家庭團聚,支持生計項目,并幫助改善民眾獲取水電等基本服務的狀況。最重要的是,我們倡導維護受沖突影響民眾的權利和尊嚴。
我們自1967年以來一直在以色列及被占領土開展工作,并與巴勒斯坦紅新月會和以色列紅大衛盾會密切合作。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特拉維夫、約旦河西岸和加沙設有辦事機構。
Q
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開展了哪些應急行動?
A
在加沙,自武裝沖突升級以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一直不懈努力,提供急需的救援。其中,醫療和外科專家工作組目前正在為醫院提供支持,實施挽救生命的創傷外科手術;武器污染領域的專家正在確保平民居民和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安全。委員會工作組還向數以千計的國內流離失所者派發了基本生活用品,支持供水和衛生系統,并幫助向弱勢人群提供食品和營養品。
我們發揮中立調解人的獨特作用,協助人質的釋放。作為與以色列各機構長期合作的一部分,我們在以色列的工作組還協助提供法醫設備和心理健康支持。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職責范圍內,我們還為當局提供更多的支持或專業知識。
我們繼續呼吁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人質。對于仍被關押的人員,我們的呼吁非常明確:他們必須得到人道待遇,我們需要接觸到他們以評估他們的需求,他們必須獲準與家人重新建立聯系。
在加沙南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國家紅會合作伙伴合作運營的戰地醫院。
Q
與在以色列相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否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開展更多工作?
A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完全以人道需求為導向。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由于失業率較高、對人道援助的依賴以及當地應對能力有限等不同因素,人道需求更大。相比之下,以色列則擁有更強大的資源和基礎設施來應對人道挑戰。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絕不會代替當地所開展的工作,而是對其予以補充。例如,在以色列南部,應急機制非常健全,但是我們仍然隨時準備在出現缺口時提供援助,我們還定期走訪受暴力影響的社區,評估他們的需求。
Q
為何人質交接時場面如此混亂?為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為創造安全環境采取更多措施?
A
在人質交接過程中,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作用主要是確保安全通行,并提供醫療或后勤支持。在任何時候,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都會盡最大努力保護被釋放者的尊嚴,但許多情況和決定因素都不在我們的控制范圍之內,因此讓人們了解我們在此類行動中面臨的限制非常重要。
在這種情況下,保持中立對于我們能否在復雜多變的環境中開展行動至關重要。干擾武裝安保人員可能會危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工作人員的安全,更重要的是,可能會危及人質的安全。不同局勢中,具體情況千差萬別,大規模人群等挑戰限制了委員會全面管理交接過程的能力。確保交接行動的安全和安保是協議各方的責任。自始至終,我們的首要任務都是安全、成功地協助人員釋放并將他們移交給相關當局以及等待他們的家人。
Q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作用僅僅就是開車把人從一地送往另一地嗎?
A
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作用簡化為僅僅提供運輸服務確實是忽略了我們的整體工作。我們運送受武裝沖突影響的人,絕不僅僅是把人從一地送至他處。
我們參與轉移人質的行動深深植根于對受沖突影響者的同情和憐憫。我們的中立地位使我們能夠安全地轉移人質和被拘留者,在轉移過程中保護他們的安全。鑒于獲釋人質遭受的創傷,我們向他們提供急救和心理支持。基于以色列當局和哈馬斯對我們的信任,我們才能與所有相關方合作開展這些敏感的行動。正是這種信任,以及我們謹慎和以原則為導向的工作方法,使我們能夠確保在釋放和轉移過程中,相關人員受到人道的對待。
我們嚴格遵循中立、公正和獨立的原則,這使我們能夠與沖突各方合作。
這看似簡單,但背幕后工作,比如關于準入的談判、確保安全和與各方協調等卻是異常復雜的,往往需要數月乃至數年的時間。每一步都是為了保護生命,而不僅僅是提供運輸服務。
2023年5月, 加沙,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巴勒斯坦紅新月會的工作人員查看受損房屋,評估對當地居民的影響和風險。
相關法律問題
Q
既然巴勒斯坦從未建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為何將巴勒斯坦領土視為被占領土?
A
占領是一個事實問題:當某領土被置于敵方軍隊的管轄之下時,該領土即被視為被占領土。在占領開始前夕,有關領土是否在一個主權國家的控制之下并不重要,有關巴勒斯坦是否建國的爭議與這一法律認定無關。
1967 年以色列與其鄰國之間的國際性武裝沖突引發了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的適用。自這場沖突以來,巴勒斯坦領土一直處于以色列軍隊的管轄之下。因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認為以色列所控制的這些領土處于以色列的交戰占領之下,這確認了占領法(1907 年《海牙章程》和 1949 年《日內瓦第四公約》)在法律上的適用性。占領法的適用不影響有關領土主權的任何潛在爭議。
Q
根據國際人道法,加沙地帶的地位如何?
A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認為加沙仍是巴勒斯坦被占領土,因為以色列仍對加沙地帶行使關鍵管轄權,包括對其邊界(陸海空邊界——毗鄰埃及的邊界除外)的管轄。盡管當以色列不再在加沙地帶內常駐,但其仍受占領法規定的某些義務的約束,這些義務與其對加沙地帶行使控制的程度相稱。
Q
根據國際人道法,人質的地位是什么?
A
人質是指被某個人或某組織所俘(無論其身份如何),而且如果不按該人或該組織的要求行事,就可能遭到殺害或傷害的人員。國際人道法禁止在武裝沖突期間實施或威脅實施劫持人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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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色列及被占領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協助三名人質和174名被拘留者獲釋
02
●漫漫返鄉路——加沙民眾的艱難歸途
03
●科普:有關戰俘的常見問答
04
●圍困期間對平民的保護:法律如何規定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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