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揚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揚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促進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據悉,兩部“條例”已分別獲得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會上,市人大法工委介紹了兩部條例的立法過程和主要內容,條例的出臺是立法工作服務中心大局、回應群眾所需所盼的累累碩果。
據了解,《揚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共7章64條,從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監督保障等五個方面,著力固化成熟經驗,將政策紅利轉化為制度紅利。條例對政府信息公開、規范現場服務和網上服務等作出規定,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條例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對差評事項及時調查核實,根據合理訴求予以改進。條例對社會監督、人大監督、行政機關自我糾錯、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保障各項規定落實到位。
《揚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促進條例》共29條,從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特色文旅友好等六個方面,努力為兒童成長發展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條例明確,每年“國際兒童節”所在周為我市“兒童周”,規定了“兒童周”期間保障對兒童的優惠政策。條例明確,處理兒童事務應當堅持最有利于兒童的原則,要求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聽取兒童意見,保障兒童參與權。條例針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涉兒熱點、難點問題,提出相關保障機制和措施。條例明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保障要求,規定做好各項工作,不斷擴大兒童福利保障范圍、提高兒童福利標準。
在立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兩部條例制定工作給予了廣泛關注和大力支持。其中,邗江區人民法院、新盛街道辦事處基層立法聯系點、劉松巖先生以及揚州中學、市新華中學、市育才小學西區校等學校的部分師生提出的立法建議被采納吸收并獲頒發證書。去年12月份,7名中小學生代表應邀列席了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全過程見證條例審議通過,并接受《立法建議采納證書》的現場頒發。據悉,兩部條例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發改委、市婦聯相關負責人分別就兩部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交流發言。市人大經濟工委、社會委表示,將綜合運用專題詢問、執法檢查、工作評議等方式,加強對相關條例實施情況的監督,推動兩個條例全面貫徹實施。(通訊員 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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