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始讀《水滸》,感覺楊志真的是時乖運蹇,干什么都走背字兒。梁山一百零八人,之所以落草為寇,或多或少都有些外部原因,所謂“逼上梁山”。那么,楊志又是被誰“逼”的呢?
乍一想,好像高俅逼過他,潑皮牛二也逼過他。可如果仔細想想,會發現根本就不是這么一回事。
楊志第一次倒霉,是因為押運花石綱,結果在黃河里翻了船,不得已跑到外地去避難。好不容易等到朝廷大赦,楊志湊了一擔財物到東京打點,希望可以官復原職,結果被高俅給攆了出去。
細心的讀者可能要問了,不都說高俅是奸臣、貪官嘛,他怎么不受賄呢?按理來說,安排個把制使,對于高俅來說是順手的事兒,他又何必要將楊志拒之門外呢?
在我們的印象當中,四大奸臣都是無惡不作的,事實上真正翻遍《水滸傳》,并不像我們印象中那么不堪。就拿高俅來說,除了害過林沖,別的壞事還真就沒錯過,而他害林沖也是為了救兒子,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再拿楊志的事情來說,高俅如果真的毫無底線,完全可以開個價碼,讓楊志去鼓搗錢去,這是多好的斂財機會。但是高俅卻沒有這樣做,而是一番申斥將楊志攆了出去。
楊志被攆出去之后,在心里暗罵道:“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
可你楊志捫心自問,這事兒真的怪人家高太尉嗎?高俅說的一點都沒錯,十個制使押運花石綱,別人都順利回京了,只有楊志一個人翻了船。這事兒說出來誰能信,難道你楊志真的沒有責任嗎?
單單是這樣也還罷了,既然是天災,那你楊志應該回京復命啊,至少讓領導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該承擔責任就承擔責任,這才是作為一個軍官該做的事情。
像楊志這種情況,既然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按照道理來說,頂多也就是降職罷官,充其量也就是發配充軍。如果楊志再花錢活動一下,作為領導的高俅,完全可以送他一個順水人情,讓楊志從此感恩戴德,說不定就能大事化小了。
可你看楊志是怎么做的,他竟然連京城都不回,偷偷的找個地方藏起來了。我們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你是高俅,你心里會作何感想?
僅僅是這樣也還能理解,可更為離譜的是,后來朝廷大赦,楊志的罪被免了,他本本分分做個良民也就是了,可他竟然又厚著臉皮來找高俅,希望官復原職。我覺得高俅的做法一點都沒錯,他說的話更是非常有理:
“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
是啊,你作為一個軍官,如果能力不濟也還罷了,可你至少要有最起碼的擔當吧。如果犯了錯誤就跑路,風頭過去了又回來鉆營,這樣的人很容易在戰場上當叛徒,如果是你你敢用嗎?
所以在我看來,高俅的做法,恰恰說明這個人并非毫無底線。而且事實也證明,高俅雖然頂著奸臣之名,但是在軍事上,用人至少還是得力的,這一點,從后來征討梁山泊也可以看出。
楊志這個人,說句難聽的話,身上可以說毫無可取之處。作為軍官,他缺乏一個軍官該有的素養與擔當;作為江湖好漢,在他身上很難看到江湖好漢該有的義氣。
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在《水滸》的所有朝廷武官當中,楊志的表現是最不堪、最齷齪的。隨便舉幾個例子:作為陽谷縣都頭的武松,在打死西門慶、潘金蓮之后,面臨著殺頭的風險,他還是敢作敢當,主動投案自首。
作為朝廷將領的呼延灼,在被梁山泊打敗以后,只身逃到青州借兵,希望可以戴罪立功。
要知道,武松和呼延灼的罪過,比楊志那可是大的多,他們都沒有選擇逃走,唯獨楊志逃跑了,而且事后還想要回來官復原職。
而且楊志這個人,一直都是這個德性,后來丟失生辰綱也是這樣,丟失生辰綱也算不上死罪,而且主要責任在兩個都管,以梁中書的性格,很有可能會對楊志從輕發落。事實證明,兩個老都管把責任推在楊志身上后,也沒有得到什么嚴重的懲罰。
可楊志就是這么沒擔當,每次出了問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跑路,押運花石綱是這樣,押運生辰綱又是這樣,這才讓自己淪為了江湖草寇。
所以,楊志身上的悲劇,完全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不管是高俅還是梁中書,對他都是有知遇之恩的,可是他卻毫無感恩之心,絲毫沒有作為一個軍官該有的責任與擔當,遇到了事情就跑路。
說句不客氣的話,在梁山所有具備官服背景的人當中,楊志的表現可以說是最不堪、最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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