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地是刮金板,人勤地不懶;大家一條心,黃土變成金。最近大學老師的“家屬”們好像都很忙,忙總是有收獲的。
昨天( 2月26日),山東濟南的曹女士在社交平臺實名舉報其前夫許某存在師德失范問題。視頻顯示,曹女士稱許某出軌第三者后向許某所在高校學院領導舉報。曹女士認為,許某所在學院并沒有落實處理,且許某所在學院領導有包庇許某嫌疑。
還好,昨天15時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學校正在對此事展開調查。
我看舉報人的視頻,是2月25日發布的,第二日大學的宣傳部即正式回應,“學校正在對此事展開調查。”實事求是說,這效率還是高的,比那些頭埋在沙子里的鴕鳥還是要強多了。
但問題是,舉報人以前通過線下也舉報的啊,據說有個什么處理決定的,書面處理決定沒給人家舉報人,舉報人又不滿意,最終“逼”得舉報人從線下走到網上,到了網上,學校就重視了。
我就納悶了,難道大學的冒號們平時不上網啊?網上生活作風的舉報那是如火如荼(近日更是燎原之勢),紙是包不住火的。大凡網絡舉報基本上都是從線下開始的,你線下好好重視起來,該調查調查,該處理處理,該給人家發書面材料發書面材料,何至于引火燒身?現在倒好,書面材料不給,還要求人家在談話時不帶手機……如此戒備,舉報人的心情能好得起來?
當然了,現在的信息都是舉報人單方釋放的,說有利于自己的東西,那是很正常的,所以不見得舉報人說的都客觀事實,對此要有定力和判斷力,不能偏聽偏信。
但有一點必須要說,實際生活中很多大學對待線下的舉報不重視,不在乎,無所謂,這是一個基本的事實。近日多所大學的老師的生活作風問題此起彼伏在網上爆料、發酵,難道不能說明問題?我說大學的僚氣十足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關于曹女士的網絡舉報,經視直播說的比較清楚,請看大屏幕:
舉報人稱,其前夫許某在她懷孕期間與女助理存在不正當關系。發布者曹女士告訴@經視直播 記者,她與許某于2023年9月結婚,產后3個月時,許某成立了一家公司,并頻繁將一名女助理帶回家中。“這個女孩一直說要幫我一起看孩子,我當時覺得很奇怪。” 數月后,一名自稱女助理男友的男子聯系曹女士,稱許某與其女友關系異常。曹女士隨后在許某的手機中發現兩人曖昧聊天記錄。
如此,還有“自稱女助理男友的男子”呢,調查處理其實很簡單了,交叉驗證是否存在出軌事實,很輕松就能得出是非究竟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五)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出軌屬于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如曹女士舉報屬實,學校對涉案老師進行處分是分內之事。如涉案老師屬于從事管理的人員,則適用《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的相關規定。
如涉案教師不屬于事業單位人員,則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予以處理。總之都有辦法處理。但不管怎么樣,處理的結果要明確告知舉報人,因為是舉報人舉報的,舉報人有權利知道舉報情況處理的具體結果,而不是含含糊糊知道。
不僅僅是大學,還有很多單位,對網絡輿情不學習,不了解,不重視,甚至于很多冒號還懼網排網,恨不能把自己裝在套子里。我送給一些冒號這句話:“個別單位對網上敢于亮劍發聲的人,不但不支持保護,反而認為他們給自己惹了麻煩、捅了婁子。這種態度要不得。”希望冒號把這句話百度下,看看是誰說的。
平時不重視網絡人士,真的需要用到人家的時候,人家只會看你笑話,呵呵。網絡是我們每個人都繞不過的現象,該重視還是要重視,該應對還是要應對,對網絡人才要珍惜,而不是打擊壓制。
唉,如今的大學啊,怎么說呢?只重學歷不重德、只重來頭不重能力的現象真的夠嚴重了,不想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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