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據媒體日前報道,基層工作千頭萬緒,但具體有哪些工作,是一筆糊涂賬。“通過調研,我們集中收集過去一年街道微信群、電話通知等8000余件收文,挖掘出基層913項工作事項,并匯總了基層需要參加的各類會議、考核排名等情況。”一位區委組織部副部長說。
當地組織部門對這913項工作進行研判,最終實實在在砍掉了老舊小區數據統計等287項工作,為基層松綁。
從這些數據來分析,說明當下有些工作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第一個數據,8000余件收文。這里面主要提到了微信群和電話通知兩種方式,應該也包括了正式發文的途徑。但至少說明,微信群、電話仍然是不少上級部門給基層下達任務的主要途徑,并且可能是為了規避相關基層減負的規定。
所以說,有的基層干部感嘆,“紅頭”變“白頭”,“文字”變“口頭”,有的是微信群數量減少了,卻不代表工作量減少了。
第二個數據,913項工作事項。這個數字算不算大?應該是算大的,但和有的鄉鎮街道清理出來的事項相比較,卻可能又不算大的。比如有的地方在制定履職清單時,就清理出來了上千項工作事項。
當然,這里面可能涉及到對工作事項的分類問題,有的分的細一些,有的分的粗一些。
第三個數據,砍掉287項工作事項。這個力度大不大?至少不算小,砍掉了30%以上,但留下的工作事項也不是小數目,還有600多項。
不過,也得看是什么事項?分的究竟是粗還是細?比如上面提到砍掉的事項當中,講到了老舊小區數據統計,這可能只是老舊小區工作當中的一個小事項,其它涉及到老舊小區的工作還得要做。
當下,一些鄉鎮街道都在制定履責清單,尤其涉及到協助配合事項、上級部門收回事項等,改革力度還是比較大的,切實能夠從源頭減少一些不必要的事項。
不過,要想制定出一套科學有效管用的基層履責清單,實際上并不容易。因為基層處于一線,各個基層的工作重點難點也并不一樣,加之面臨的各種突發事件、狀況比較繁多和復雜,有很多事情也難以預料,還有一些新的工作事項也會隨時加入進來,履責清單的動態調整是必然的。
如果缺乏一個法治化科學化的程序,動態調整也可能出現隨意性,或者是機械性。
有基層干部就坦言,面對應急突發事件,以及上級領導交辦的重要或緊急事件,不可能嚴格執行履責清單,尤其是偏遠地區,因為等不得,也不能等不敢等。
實際上,基層并不是怕事項多,關鍵是不要管得過多過細過寬,能夠最大限度以結果導向為主,而不是管到每一個流程,從而制造出太多的形式主義。這樣就會浪費太多人力物力財力,以及精力心力。
如何確定基層工作事項?是宜粗,還是宜細?都值得商榷。就拿上述老舊小區工作來說,數據統計可以砍掉,那么其它能不能砍掉?再比如反電詐工作,看起來只是一項工作,實際上細化之后,可能涉及宣傳、勸返涉詐人員等很多項工作,而其中每一項也可能會變得更復雜。
還有,一些工作在某個鄉鎮街道很重要,在有的鄉鎮街道就不重要。怎么來安排?是平均主義,還是根據實情來確定?因為重不重要,也是會隨著形勢發生變化的。
所以,基層的狀況是千變萬化的,不能將工作規定得太細太繁瑣,而要最大限度地堅持結果導向,要能夠容忍一些小的問題,要給基層一定的自主權、靈活性。
還有,就是在流程環節方面,也不要設計得太繁瑣太具體,有的看起來很規范,還能夠形成閉環,實際上在基層并不實用,反而束縛了手腳。比如,有的基層干部白天要到一線去開展工作、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晚上可能就得重新在流程環節方面進行復制,更多可能就是留痕方面的復制。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權責對等問題。之所以要厘清履責清單,關鍵就在于權責對等,防止責任虛化,也防止責任推諉,否則,再怎么減少事項清單,也難提升基層的責任意識。比如在基層事項清單方面,要多問問人財物、資源、職權的配置是不是匹配?還有,有些問責追責,也得考慮是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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