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流傳著一首民謠:“堂堂大元,奸佞專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這首民謠道出了元朝大廈將傾時面臨的三個危機:鈔法敗壞、河患、民變。
先說鈔法,元朝的主要流通貨幣是紙幣,前后共發行過五版。
從忽必烈在位后期以來,紙幣發行猛增,不斷貶值。此后歷代大量印鈔,到至正年間形成了巨大的財政壓力,鈔法敗壞不堪,通貨膨脹問題日益嚴重。
再來說河患與民變,二者其實是一回事,互為表里。
至正四年(1344)五月,北方足足二十余日大雨,黃河暴漲,白茅堤(今河南蘭考東北)、金堤全部絕口,平底水深竟達二丈。這次大洪水使得各地州縣陷入一片澤國,百姓破家殞命者不計其數。
至正八年(1348)正月,黃河再次決口,差點將連接南北的大運河中斷,河間、山東的幾十個鹽場也有被淹沒的危險。
大運河事關元朝大都(當時首都)糧食漕運通道,鹽稅則是政府的經濟命脈。這次洪水不僅荼毒了普通百姓,京城的達官顯貴也受到影響。當時客居大都的高麗人李谷寫道:
“饑民云集京師,都城內外,呼號丐乞,僵仆不起者相枕藉。
黃河決口、饑荒蔓延、瘟疫爆發,天災往往伴隨著人禍,水患之下大量流民得不到官府賑濟。于是,黃泛區百姓“沿河盜起,剽掠無忌,有司莫能禁”。
短短幾年時間,山東、福建、湖南、浙江、遼東、山西、江西各地均爆發了小規模的農民起義,達到數百起之多。
至正九年,元順帝頂不住壓力,召回脫脫帖木兒(下稱脫脫)擔任中書右丞相,總領國事。
- 變更鈔法
脫脫上臺后給出的解決方案是變更鈔法,簡單點說就是發行新鈔,新鈔價值比舊鈔高一倍,兩鈔并行通用。
英國學者菲利克斯·馬汀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一種信用體系,而這種信用體系由國家信用支撐,是貨幣發展的成熟階段。
元廷貨幣是發行了,但沒搞明白什么是信用,更不明白什么是塔西佗陷阱。
脫脫以為在改革,實際是在透支信用。變鈔后,再次通貨膨脹。
“行之未久,物價騰踴,價逾十倍”
沒多久,老百姓舍棄交鈔,回到以物易物的狀態,原本已經衰敗的經濟更是到了崩潰的邊緣。
- 治河與民變
中國古代以農耕為主,治理水患,通常是歷朝歷代的頭等大事,直接關乎王朝興衰。脫脫向元順帝舉薦賈魯治理黃河。
賈魯是治河能臣,他對于黃河水患給出兩個辦法:一個是筑堤,另一個是疏導河水流向。
“其一,議修筑北堤,以制橫潰,則用工省;其一,議疏塞并舉,挽河東行,使復故道,其功數倍。”
前者用工節省,不用征調大批人力,但治標不治本。
后者則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優點是可以保障數十年水患不生。
脫脫采納了后者,當時有大臣成遵提出反對,認為連年天災民變,朝廷統治岌岌可危之時上馬這種大工程,錢糧花費甚巨,且大量民工聚集,稍有不慎激起民變,悔之晚矣。.
其實,二人的選擇站在元廷統治角度來看,沒有什么對錯之分。
成遵的建議是基于現實情況作的風險考量,而脫脫身為一國宰相作的是長遠打算,治河成功便可有效遏制饑民、流民問題。
脫脫這個人《元史》對他的評價也頗高,稱其
“功施社稷而不伐,位極人臣而不驕,輕貨財,遠聲色,好賢禮士,皆出于天性”。
這次治河,脫脫自信即便真出了問題,他也能處置應對。
但不出意外,意外果然出現了。
賈魯親自帶領黃河南北諸路軍民,開展治黃河工程,雖然最終治河成功,但白蓮教教主韓山童抓住時機,派人在治河工程開工之前,鑿好獨眼石人埋于黃陵崗,并散布民謠:“石人一只眼,挑動黃河天下反。”
五月初,韓山童與劉福通揭竿而起,元末大起義爆發。
元朝這條惡龍終于迎來他命中注定的勇者們。
- 越努力越失敗?
回看元朝統治者為它的覆滅不是沒有努力過,但為何反而加速了王朝的崩潰呢?
元惠宗隱忍多年,與脫脫發動政變將權臣伯顏趕下臺,親政初期也算勵精圖治。
“圖治之意甚切”
他任命脫脫為相,在脫脫輔佐下實施了一系列改革,如恢復科舉,整飭吏治,減免賦稅,開放馬禁等舉措,史稱“脫脫更化”。
時人贊頌朝廷更化是“至正賓興郡國賢,威儀重見甲寅前”,脫脫“中外翕然稱為賢相”。
但好景不長,中國幾千年封建皇權贏者通吃的環境下,元朝上層權力斗爭頗為頻繁,不到一百年的壽命出了11位皇帝,一旦坐上龍椅敏感猜忌幾乎是必然的。
對皇帝來說,權位穩固才是首要目標,治國反倒是其次。
別人眼里的“賢相”脫脫,在元惠宗看來卻是帝位的威脅,脫脫被迫退出朝堂。
此后五年,元惠宗并未喪失圖治之心,他又任用阿魯圖、別兒怯不花、朵兒只、賀惟一等人為相,并繼續推行以廉政建設為中心的一些改革措施,如頒行《至正條格》、定薦舉守令法、派遣24名官員巡視宣撫全國各地等。
可以說,惠宗很努力,事必躬親。
例如,凡選某人為官,他都親自過問,讓吏部出具履歷,考察其賢愚,并諄諄告誡那些陛辭的地方官:
“汝守令之職,如牧羊然。饑也,與之草;渴也,與之水。饑渴勞逸,無失其時,則羊蕃息矣。汝為我牧此民,無使之失所,而有饑渴之患,則為良牧守矣。”
惠宗還派官員巡視宣撫地方,探訪民間疾苦,廢除地方繁瑣的規章制度,考察考核官吏,有罪的官員,四品以上停職,五品以下就地處決。
“布朕德意,詢民疾苦,疏滌冤滯,蠲除煩苛。體察官吏賢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便處決。民間一切興利除害之事,悉聽舉行”。
惠宗這番勵精圖治也算是貨真價實,效果如何?五年的努力,能否扭轉一路向下國勢呢?
答案是令人沮喪的。
當時奉使宣撫地方的官員除了蘇天爵、王守誠等少數人較有政績以外,其余反而加劇了官場的腐敗與民間疾苦。
不反腐還好,奉使宣撫來了,地方官員又得孝敬這些人,治理成本再次增加,反而更腐敗了。
特別是江西、福建一帶,更是流傳著“九重丹語頒恩至,萬兩黃金奉使回”、“奉使來時,驚天動地;奉使去時,烏天黑地。官吏都歡天喜地,百姓卻啼天哭天”、 “官吏黑漆皮燈籠,奉使來時添一重”等民謠。
雪上加霜的是地方接連水患不斷,吏治不僅沒有根本性的扭轉,反而在災荒時期變本加厲。
元朝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大亂一觸即發,惠宗不得已只好召回脫脫重新為相。
- 崇禎死彎
吳思在《潛規則》里總結出一個“崇禎死彎”的理論:即統治者過高的征收率使農民造反成為合理選擇,而為了養官練兵、鎮壓造反,統治者又需要更高的征收率,于是愈征愈反、愈反愈征、惡性循環、不可救藥。
征稅的壓力越大,反叛的規模越大。帝國新增的暴力敵不過新生的反叛暴力。全國形勢到了這種地步,崇禎便走投無路了。
崇禎和明朝就是被這個U形彎勒死的,故稱其為崇禎死彎。
這個死灣的谷底,就是李自成這塊硬石頭。
元朝同樣無可避免的走進了“崇禎死彎”。
脫脫二次拜相后,雖耗盡國庫治河成功,基本取得預期效果。
但他在沒有增加準備金的情況下,為了彌補治黃河所需的資金缺口,大肆印發紙鈔,造成通貨膨脹,廣大百姓對朝政失去了信心。
時人譏諷說:
“丞相造假鈔,舍人做強盜。賈魯要開河,攪得天下亂。”
平心而論,治河的確是正能量的好事。
但是,元朝當權者并未因黃河水患而重新審視治理政策,也沒有因為脫脫、賈魯等人勉力維系元朝統治而收斂各種驕奢淫逸的生活方式,反而在很多方面繼續“敗家子”式的行徑。
最終,所有在政治上的努力,不得不歸于軍事——派兵鎮壓起義軍。
好在脫脫除了治國,打仗也有一手,他派兵鎮壓各地義軍,屢戰屢勝,一度使各地起義活動陷入低潮。
就在他要畢其功于一役,發大軍包圍高郵,圍剿張士誠之時,元朝上層權斗的戲碼再次上演。
一紙詔書送入軍中,朝廷下令免除脫脫一切職務,命其交出兵權并流放淮安。
元軍一時大亂崩潰,高郵之戰是元末農民軍起義的轉折點,元朝政府權威一朝盡喪,從此一蹶不振。脫脫最終被流放至云南,并在后續的權斗中被矯詔飲毒酒自盡。
講到這里,我們不禁要問“崇禎死彎”是無解的嗎?
- 黃宗羲定律
其實,“崇禎死彎”已經是王朝垂死之前的掙扎了。王朝中期積弊叢生之時,首先會遇到“黃宗羲定律”。
明末清初的學者黃宗羲在他的《明夷待訪錄·田制三》中列舉了從唐初租庸調之法到晚唐楊炎的兩稅法,以及明朝一條鞭法前后的并稅式改革的“積累莫返之害”,
在他看來,中國歷史上的歷次稅賦改革,每改革一次,老百姓的賦稅負擔就加重一次。
即歷史上各種名目的稅賦經并稅式改革得以整編簡化,但隨后這些名目繁多的稅種又重新出現,以致賦稅持續攀升。
歷史學家王家范將這一現象概括為公式性規則;清華大學秦暉先生繼而將這一現象稱之為“黃宗羲定律”。明清的歷史實踐恰恰證明了“黃宗羲定律”的存在。
明朝張居正改革的“一條鞭法”,雖然簡化了賦役征收手續,改變了以前賦與役分開征收的辦法,使兩者合而為一,但農民所有的負擔并未絲毫減少,而只是將以前所繳納的不合法賦稅合法化。
隨后為應對遼東起兵的努爾哈赤,明朝又搞起了“三餉”加派,高達2000萬兩,百姓苦不堪言,成為加速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
中國歷代財政改革的出發點從來都不是“減稅”而是“并稅”,也就是說,并不是從百姓的角度出發去限制國家增稅的權力,而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來確保財政收入。
晚清時期,為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廷搞出來個厘金,厘金之外還有雜稅雜捐,這些都屬于法外之征。據學者統計,這一時期雜稅雜捐僅名目就多達2000余種。
封建王朝為保證官員對朝廷的忠誠和權力之間的互相監督,必須維持上下相制、人浮于事的行政格局。
王朝開局時百廢待興,國家需要負擔行政,宗親,貴族等不事生產的人口相對較少,但到了中后期既得利益群體愈發龐大,改革的步履異常艱難,乃至興一利出百弊,新的問題和矛盾層出不窮。
縱向看中國歷史,官員的數量和官民比例也是持續膨脹和上升的。
據統計漢朝官員總數大約7000人,唐朝大約18000人,北宋大約34000人 ;明朝中期,官員總數已達到10萬人。
官員絕對增加速度遠超人口增長速度,官民比持續上升,這時就只能不斷上演“苦一苦百姓”的戲碼,老百姓背上的吸血蟲越來越多。
壓力無法承擔時,黃巾、黃巢、紅巾軍、李自成這些勇者就會陸續登場,挑戰惡龍的權威。
如果按照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研究,封建王朝是妥妥的榨取性制度,國家權力集中于少部分人手中,并從多數民眾手中剝奪財富。
缺乏有效的政治或監督機制約束,以遏制國家的榨取欲望。統治精英會為了自肥而扭曲市場,制造尋租機會,向社會攫取財富。
“崇禎死彎”、“黃宗羲定律”的根本原因在于封建體制,唐朝的“兩稅法”,明朝的張居正改革都沒有跳出這一榨取性體制。
這些改革看似在努力,卻對房間里的“大象”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到頭來只能是一場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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