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共同構建黨委領導、多方參與、司法保障的法治賦能基層治理工作格局,3月12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在屬地漕河涇街道舉辦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以下簡稱綜治中心)入駐儀式,并在綜治中心開展了第一次社區巡回審判工作。
群眾“家門口”的司法服務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響應中央政法委《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貫徹落實市高院提出的“巡回審判在各街鎮全覆蓋、訴訟服務在綜治中心全覆蓋”的工作要求,今年以來,上鐵法院積極參與集中管轄各區的綜治中心建設工作,結合六大領域管轄職能和綜治中心工作的實際需求,確定了“專人對接”+“按需派員”的入駐模式。
上鐵法院針對管轄案件不同的立案要求,制作了內容詳實的立案材料指導手冊、調解指引,與“兩狀”(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一同在綜治中心進行集中展陳,提供常態化的立案指導與訴訟服務;根據各綜治中心不同的司法需求,定期選派各審判領域法官、法官助理現場開展法律咨詢、指導調解,配合街道解紛力量開展社區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群眾提供“一站式”糾紛化解服務;對街道內現場不能自主辦理立案等業務的老、弱、殘重點人群,提供代辦、幫辦等訴訟服務,暢通綠色通道,充分保障各群體依法行使訴權。
群眾“家門口”的法治課堂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敲響,上鐵法院在漕河涇街道綜治中心巡回審理了一起經營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案件,當事人家屬及工作人員、街道“紅梅班”學員、社區群眾等旁聽了案件庭審。
本案為發生在本市軌道交通運營范圍內的一起人身傷害事故,傷者與軌交運營公司在責任劃分、賠償數額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為上鐵法院管轄軌交運營范圍內的高頻訴訟案件,與群眾的日常出行密切相關,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意義。法官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陳述等環節,向旁聽人員完整呈現了庭審流程,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訴辯意見,庭審規范流暢、節奏緊湊。庭審結束后,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主審法官會同街道金牌調解員、上海市“平安英雄”黃紅梅在庭審查明的案件事實基礎上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了庭后調解,最終在各方努力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矛盾糾紛就此化解。
下一步,上鐵法院將繼續依托綜治中心建設,開展好社區巡回審判工作,努力將示范庭審開進街鎮、開進樓宇,將司法審判的定分止爭職能向基層延伸,通過與社區群眾的“零距離”互動,傳播司法裁判流程和法律法規知識,強化群眾法治意識,實現“審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效果。
供稿| 立案庭 金亞倩
編輯| 傅婷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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