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平臺1688在“1688好生意大會”公布,3月下旬開始,全面取消“僅退款”。
“僅退款”,是拼多多率先推出的一個買家權益保護條款。在被瓦解吹捧“遙遙領先”后,其他網購平臺紛紛“東施效顰”,在實施一段時間后,發現平臺和商家在不良買家利用“僅退款”規則“薅羊毛”面前無能為力,之后雖然有調整,增加了保護商家利益的條款,但仍難免被“薅羊毛”。
現在,1688率先取消了“僅退款”的商家退款條款,與其他購物平臺,買家是上帝不同,1688更多是一個服務賣家的平臺。率先終止妨害買家利益的條款,一點都不意外,本來,就不應該盲目效仿。
1688取消商家的“僅退款”后,對買家的部分退款需求仍得以保留。
①1688根據買家的信用判定“退款”資格;
②信用良好的買家提出的“僅退款”要求,平臺不再介入對商品質量的評判,而是根據用戶的信用,補貼給買家。“僅退款”的實現方式變成了“無需退回”“退款由平臺出資補貼”(買家信用需符合條件)。
③信用不符合要求買家提出的“僅退款”,平臺將不再接受,而是由賣家、買家直接協商解決。這實際是,“僅退款”實施前的處理方式。
實際上,“僅退款”有非常清晰且局限的應用場景。金額少、賣家口碑低。對于“優質賣家+信用較差的買家”組合,尤其是高價商品,平臺就應該要求它們自行解決,不應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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