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滄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滄
轉移轉化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轉移轉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22〕138號),吸引更多京津人才、科技成果等高水平創新要素向滄州集聚,進一步構建“京津研發、滄州轉化”模式,“十四五”期間實施如下措施。
一、鼓勵高層次人才到滄州創新創業。堅持按需引才、以用為本,圍繞構建我市重點產業體系,突出“高精尖缺”導向,高質量實施國家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全職引進工作,鼓勵企業自主引才,對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國家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的,給予企業最高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二、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柔性引進人才和團隊,引進人才當年勞動報酬在5萬元及以上的,按照20%的比例對用人單位予以補貼。聘期在2年以上、每年在滄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才,可申報我市各項人才工程,入選者獎勵按50%兌現。鼓勵我市企業積極引進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員,滿足相關條件的,可在滄州參加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京津冀互認。對采用兼職、掛職、產學研聯合攻關等方式參與我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科技特派團工作的團長和成員,支持其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對我市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科技特派團團長和成員推薦申報“河北省科學技術合作獎”。(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務保障。對京津科技人才到我市創新創業,符合滄州獅城人才條件的,可申請滄州獅城人才服務卡,按規定享受編制、配偶及子女就業安置、子女教育、住房安居、醫療保健等保障服務。對京津科技人才在滄就業等方面加大保障服務力度,為京津科技人才在滄就業創業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四、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聚焦我市重點產業和省重點縣域特色產業集群,繪制產業鏈圖譜,面向京津優勢科技資源開展招商,提升產業鏈競爭力和配套服務能力。圍繞我市主導產業和優勢產業,大力引進鏈上企業,延鏈補鏈強鏈,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按照“為場景找技術、為技術找場景”雙找路徑,協同京津推進場景共建共享,打造一批可轉化、可放大的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市招商投資促進中心、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五、吸引科技型企業落地。各縣(市、區)加大標準化廠房建設規模,采取租金減免或分期出售方式吸引京津科技型企業整體搬遷或新注冊落戶。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允許企業提高開發建設強度,簡化建設審批程序。〔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六、共建科技研發和中試基地。加強與京津高校、科研單位、企業精準對接合作,創建創新共同體。布局一批中試熟化基地,提供中試熟化、測試認證服務,吸引京津項目、科技成果入駐熟化、孵化。對市級年度績效評價結果首次為優秀的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七、設立京津研發飛地。鼓勵我市園區、企業在京津設立實驗室、產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借力京津高水平科技資源和高端人才,推進創新要素跨區域鏈接。積極推薦申報省級研發平臺,對納入省級研發平臺范圍管理的按規定給予最高100萬元后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八、支持企業吸納轉化重大技術成果。對我市企業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方式吸納的京津科技成果,按年度累計技術合同成交總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最高20萬元支持。設立市級重大科技專項,鼓勵我市企業與中科院等京津大院大所、龍頭企業合作,吸引轉化科技成果,對獲得立項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保障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權益。落實將科技成果轉化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對符合綠色通道申報條件人員,不受學歷、資歷、資格和單位崗位設置數量限制,可直接申報評審相應職稱。科研人員促成京津項目、企業在我市落地的,由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現金等獎勵。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可在投產后連續3-5年每年從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打造京津科技成果直通車。圍繞主導產業和優勢產業,舉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車等精準對接品牌活動,支持產學研常態化合作,每年舉辦對接活動10場以上。積極組織企業、技術轉移機構參加面向京津的路演和對接活動,支持對接成功的項目申報市級科技計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滄州渤海新區管委會、黃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滄州開發區、滄州高新區管委會〕
十一、支持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加快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發展,推動已認定的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促成市內企業轉化京津科技成果。加強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能力,探索設立技術經紀專業職稱制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二、附則
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滄轉移轉化若干措施》(滄政辦字〔2023〕6號)同時廢止。
來源:滄州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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